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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幹部要光明磊落同企業交往——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構建親清政商關係重要論述
發布時間:2020-10-12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雜誌  瀏覽次數:712   字號:

今年7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主持召開企業家座談會並發表重要講話,再次強調“構建親清政商關係”,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光明磊落同企業交往,堅決防止權錢交易、商業賄賂等問題損害政商關係和營商環境。這一重要講話再次闡釋了以“親”“清”為內核的新型政商關係重要理念,並針對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之下國內外形勢的新變化新特點,提出一係列富有實踐性和指導性的新要求,為更好地引導和推動政商關係親清與共、和諧有序,提供了重要遵循。



9月16日至18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湖南考察。這是17日下午,習近平在長沙市山河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察看裝備製造流程,了解技術研發、生產製造情況。


|構建新型政商關係是極具現實意義的重要課題|


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政商關係是繞不開的重要話題,事關經濟發展、改革進程、法治建設、社會穩定和正風反腐等方方麵麵。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等重要場合多次論及政商關係,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企業家座談會上專門對構建新型政商關係指方向、明路徑、提要求,可見對這一問題的高度關注和重視。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經濟快速增長,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斷提升。習近平總書記曾以“五六七八九”高度凝練地概括民營經濟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即民營企業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這充分印證了“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製度的內在要素,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的精辟論斷。為了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切實履行職責,愛護民營企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民營經濟人士是我們黨長期執政必須團結和依靠的重要力量,領導幹部同他們的交往是經常的、必然的,也是必須的。各級領導幹部要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成為善於駕馭政府和市場關係的行家裏手,處理好政商關係是應當完成的必答題。


過去較長一段時間內,傳統的政商關係由於邊界模糊、缺少規範、監督乏力,很容易導致官商勾結、利益輸送、以權謀私等問題。透視近年來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這方麵的問題非常多。有的領導幹部身邊總有一幫私人老板如影相隨,他們到哪裏任職,這些人就跟到哪裏,大攬工程,大發橫財;有的“不與組織交心交肺,卻跟老板勾肩搭背”,甘心被“圍獵”,與不法商人搞封閉式權錢交易;有的把民營企業當利益輸送、洗錢獲利的工具,蠶食鯨吞國有資產。更為嚴重的是,少數領導幹部利用權力設租尋租、保租護租,形成政治利益與經濟利益交織纏繞的利益鏈,嚴重汙染黨內政治生態。在這一過程中,少數企業通過拉關係、走捷徑實現超常發展,甚至采取違法手段牟取暴利,極大地傷害了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嚴重幹擾市場經濟秩序,破壞社會公平正義。變異扭曲的政商關係,危害麵廣、破壞力大,貽害無窮。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全麵深化改革、全麵依法治國、全麵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明目張膽的權錢交易得到了有效遏製,但官商勾結也呈現出更加隱蔽的特點,有人暗通款曲、依舊猖獗。另一方麵,一些黨員領導幹部把握不準與企業交往的分寸,把“不幹事就不出事”奉為圭臬,以“不吃請、不收禮、不辦事”為準則,為保“清”寧舍“親”,政商關係由“親而不清”變成“清而不親”、由“勾肩搭背”變成了“背靠著背”。這種慢作為、不作為的新衙門作風,讓不少企業的正常訴求遇冷,給一些地方的營商環境和經濟發展帶來日益明顯的消極影響,與構建新型政商關係的要求背道而馳,亟須下大力氣糾正。特別是當前,要在國內經濟和世界經濟受到巨大衝擊之下站穩腳跟,必須千方百計保護好市場主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構建和諧有序的政商關係、營造優良營商環境,顯得尤為重要而迫切。


|全麵準確把握“親”“清”的內涵和要求|


從廣義上講,政商關係的內容非常豐富,宏觀層麵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中觀層麵政府與企業的關係,微觀層麵領導幹部與企業家的關係,都屬於政商關係討論的範疇。人們討論最多、感受最直接的,通常是微觀意義上的政商關係,即“官”與“商”如何打交道。領導幹部手中掌握著公權力,商業活動的目的是追求利益最大化,雙方要保持合規有序的正常關係,追根溯源,必須厘清政府與市場間的關係。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就《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作說明時明確指出,“經濟體製改革的核心問題仍然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係”,三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重大理論觀點,“有利於在全黨全社會樹立關於政府和市場關係的正確觀念,有利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有利於抑製消極腐敗現象”。這一鮮明闡釋清晰界定了如何擺正“看得見的手”和“看不見的手”的關係,從根本上為新型政商關係確立了基礎和原則。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全國兩會上,對“親”“清”政商關係的內涵進行了完整而透徹的闡述:對領導幹部而言,所謂“親”,就是要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特別是在民營企業遇到困難和問題情況下更要積極作為、靠前服務,對非公有製經濟人士多關注、多談心、多引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真心實意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所謂“清”,就是同民營企業家的關係要清白、純潔,不能有貪心私心,不能以權謀私,不能搞權錢交易。對民營企業家而言,所謂“親”,就是積極主動同各級黨委和政府及部門多溝通多交流,講真話,說實情,建諍言,滿腔熱情支持地方發展。所謂“清”,就是要潔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


言簡意賅,言近旨遠。“親”“清”二字既形象又深刻地為領導幹部與企業家如何打交道確立了界限、立下了規矩。習近平總書記這番話,既對領導幹部提要求,也飽含對企業家的殷切希望,既給政商交往劃出不可觸碰的紅線,也為雙方良性互動開列出正麵清單。讓新型政商關係蔚然成風,必須全麵、準確、深刻理解“親”“清”二字的精神要義和實踐要求。新時代的新型政商關係,應當是摒除庸俗關係論的君子之交。領導幹部要親商、安商、富商,但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紅頂商人”之間的那種關係,也不能搞成西方國家大財團和政界之間的那種關係,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種關係。政與商雙方應該受製於科學合理的監督機製,在陽光下“相敬如賓”,彼此保持適當的距離,開誠布公在桌麵上討論問題、解決困難。這樣,既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又能最大限度保護黨員幹部遠離腐蝕和“圍獵”。“親”則兩利、“清”則相安,政商關係健康和諧、積極向上,清朗的政治生態便能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源源不斷注入正能量。


|以嚴守紀法為基本尺度光明磊落地交往|


政商關係曆來複雜。當前我國仍處於經濟轉型期,全麵深化改革正在向縱深推進,有些製度尚不夠完善,政商關係時常遇到公私難分、親疏難分的現實問題。領導幹部和企業家把“親”“清”的要求落到實處,光明磊落地交往,關鍵是把握好嚴守紀法的尺度。


黨紀嚴於國法,領導幹部與企業家交往過程中,理應有更嚴的標準、更高的要求。首先是要處理好公與私的關係。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大後首次全國兩會上就談到,“麵對紛繁的物質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衡量黨性意識的一個重要標尺就是公私二字。黨員領導幹部隻有一心為公、事事出於公心,才能坦蕩做人、謹慎用權,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為企業服務,與企業家交往,是黨員領導幹部運用公權履行職責,推動一方發展、造福一方百姓,絕不是為個別企業撐腰、為少數商人站台。與企業家交往,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守住清正廉潔底線,有交集不能有交換,有交往不能有交易,堅決杜絕以商品交換原則考量政商關係。


領導幹部與企業家之間,不但要親而有度,也要清而有為。這同樣考驗黨性原則和擔當作為。習近平總書記講得很透徹,“我們要求領導幹部同民營企業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線、把好分寸,並不意味著領導幹部可以對民營企業家的正當要求置若罔聞,對他們的合法權益不予保護,而是要積極主動為民營企業服務”;“激發市場活力,就是要把該放的權放到位,該營造的環境營造好,該製定的規則製定好,讓企業家有用武之地。我們強調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更多從管理者轉向服務者,為企業服務,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服務。”領導幹部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正麵清單和負麵清單都很清楚,最終目的是要求領導幹部敢擔當、善作為,能幹事、幹成事。那些以平庸求平安、以推責求免責的言行,與新時代格格不入,根本不可能行得通。


構建新型政商關係,要在全社會營造尊崇法治、嚴守法度的濃鬱氛圍。各級政府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切實履行職責,該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該放的權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堅決克服政府職能錯位、越位、缺位現象。領導幹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領導幹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規定我們怎麼用權,什麼事能幹、什麼事不能幹,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企業家要堅守法治意識、契約精神、守約觀念,講正氣、走正道,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範,聚精會神辦企業、遵紀守法搞經營,在合法合規中提高企業競爭能力。


讓政商關係親清與共,紀檢監察機關必須立足職責定位、充分發揮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反腐敗鬥爭有利於淨化政治生態,也有利於淨化經濟生態,有利於理順市場秩序、還市場以本來的麵目,把被扭曲了的東西扭回來”,這已經在全麵從嚴治黨的生動實踐和卓著成效中得到了充分證明。構建新型政商關係非一朝一夕之功,紀檢監察機關要馳而不息正風肅紀反腐,堅決清除甘於被“圍獵”的腐敗分子,堅決防範各種利益集團拉攏腐蝕領導幹部,堅決查處和糾正以權謀私、錢權交易、貪汙賄賂、吃拿卡要、欺壓百姓等行為,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健康環境,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紀檢監察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既要查清問題,也要保障企業經營者合法的人身和財產權益,保障企業合法經營,嚴格依法規範調查措施適用範圍。總之,要通過一係列精準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動政企各循其道、各得其所,增進政企互動互信,努力營造鼓勵支持民營經濟人士幹事創業和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良好氛圍,為促進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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