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市紀委監委對平遠縣衛生健康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淩征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淩征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支付;組織觀念淡薄,利用職權為他人在職務調整方麵謀取利益;貪欲膨脹,利用職權指使他人套取公款歸個人使用;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承攬工程、設備采購、款項撥付等方麵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淩征新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梅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淩征新開除黨籍處分;由梅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淩征新簡曆
淩征新,男,漢族,1969年8月出生,廣東省平遠縣人,在職本科學曆,1988年12月參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0年5月任平遠縣中行鎮黨委書記
2010年6月任平遠縣中行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3年2月任平遠縣衛生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4年2月任平遠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平遠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書記、局長,其間,2020年4月任一級主任科員,2020年7月任四級調研員
2021年11月,被免去平遠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