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原書記黃純忠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22-01-11  來源:梅州市紀委監委  瀏覽次數:13444   字號:

日前,經梅州市委批準,梅州市紀委監委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原書記黃純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純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紀法意識淡薄,為對抗組織審查,向被解除留置人員打聽了解案件情況;在組織對其進行函詢時,未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麵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純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梅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梅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黃純忠開除黨籍處分;由梅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黃純忠簡曆

黃純忠,男,漢族,1968年12月出生,廣東省興寧市人,大學學曆,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1年7月至2008年7月,在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

2008年7月至2008年9月,任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8年9月掛任豐順縣委常委、北鬥鎮黨委書記,2009年6月當選鎮人大主席

2009年9月掛任豐順縣委常委,埔寨鎮黨委書記、人大主要負責人

2010年6月任豐順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埔寨鎮黨委書記、人大主要負責人

2010年11月任豐順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16年10月任豐順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9年12月任豐順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20年4月任豐順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三級調研員

2020年10月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

2021年9月被免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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