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管紀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20-08-07  來源:梅州市紀委監委  瀏覽次數:2620   字號:

日前,經梅州市委批準,梅州市紀委監委對梅縣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管紀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管紀城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送款;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接等方麵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管紀城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管紀城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管紀城簡曆


管紀城,男,漢族,1967年10月出生,梅州市梅縣區人,在職本科學曆,1991年5月參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6年12月任梅縣石坑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0年11月任梅縣城市綜合管理局局長;


2011年5月任梅縣城市綜合管理局黨組書記;


2014年1月任梅縣區城市綜合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5年2月任梅縣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區城市綜合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5年3月任梅縣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2020年6月辭去梅縣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