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廉大義》㉙“勤廉之循吏宋湘”
發布時間:2021-05-13  來源:梅州市紀委監委  瀏覽次數:3298   字號:

人物小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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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湘(1757—1826),字煥襄,號芷灣,清代著名詩人、書法家和循吏。乾隆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757年1月14日)生於嘉應州白渡堡象湖坪。天資聰穎而有神童之目。二十三歲考取嘉應州州學生員,三十七歲考取廣東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四十四歲應嘉慶四年己未科會試中式,欽點二甲第十一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同年十月丁父憂回籍守製,曾任惠州豐湖書院院長和廣州粵秀書院院長。嘉慶九年(1804)末回京銷假,散館授編修,曆任文淵閣校理、四川鄉試主考官、貴州鄉試主考官、鹹安宮官學總裁、國史館總纂、文穎館總纂和教習庶吉士等職。嘉慶十八年(1813)夏補授雲南曲靖知府,在雲南為官十三年,曾署理廣南知府、迤西道員、順寧知府、永昌知府、迤南道員和雲南鹽法道員等職。道光五年(1825)冬補授湖北督糧道員(正四品),道光六年(1826)十一月卒於任上。傳世作品有詩賦一千餘首(篇)、時文六十餘篇和書法墨跡約兩百件。事跡載入《清史列傳·文苑傳》和《雲南通誌·循吏傳》等。

1. 出身寒門,誌存高遠

宋湘出生在一個貧苦的農民家庭,少年時期家中有年老的祖母、父母和兄弟。八口之家的生計靠父親宋步雲在私塾教書的收入和母親宋楊氏耕種幾畝田地的收獲來維持,生活十分艱苦。家中僅有的幾間住房也很逼仄,以至兄弟幾個都是十七八歲就外出教書謀生。

宋湘功名晚達,二十三歲才考中生員(俗稱秀才),成家後又離別妻兒在東莞、香山等地教書十幾年,家中的妻兒和父母生活也非常艱難。乾隆五十二年(1787)母親去世,家中靠父親教書的薪酬和妻子耕田的收獲養活一家七口(有兩個兒子和已故兄弟的遺屬),生活更加艱難。其父宋步雲遺稿《祖宅記》記載,乾隆五十五年(1790)七月天降大雨,祖屋被山洪衝毀,左右橫屋倒塌甚多。乾隆五十八年(1793)春天再次暴發山洪,連正堂屋都全部倒塌。宋家隻得傾盡全力重建,耗時數年才能勉強安身,以致家中經濟十分拮據,連宋湘上京考試的盤纏都要靠借貸籌措。

貧困的家庭出身,養成了宋湘勤儉節約的素質和體恤民生的善心,他在科舉之路上跋涉二十七年取得成功,在官場二十三年勤政愛民,廉潔奉公,一生勤勤懇懇做人做事,公餘之暇勤於筆耕,留下了極有價值的傳世作品,這些都與他出身貧苦家庭和青少年時期艱苦生活的磨煉有關。

2. 仕途坎坷,窮且益堅

宋湘自小天資聰穎,刻苦好學,但科舉之路卻非常坎坷。他十五歲開始參加童子試,盡管時任嘉應州知州陳景塤稱讚他的詩寫得好,但他連續考了七次都名落孫山,一直到二十三歲時第八次參加童子試(《宋步雲遺稿》載“二十三歲進泮”,宋湘自述“餘八應童子試”)才考上州學生員(秀才)。是年冬,宋湘遵從父母安排娶妻成家,次年(乾隆四十五年,1780)秋首次赴省參加鄉試落榜。此後十幾年宋湘為了養家糊口,遠離家鄉到東莞縣鳳崗鄉鳳德嶺村的纂香書室、德慶縣官圩鄉金林村談氏學堂、興寧縣石馬鄉刁田村河塘學堂和香山縣隆都堡德輝學堂等地教書,以換取薪酬養家,同時繼續讀書和參加考試。據其在詩文中自述,乾隆五十四年(1789)他在香山縣德輝學堂教書時期,還需要靠同事鄭炳昌的接濟才能讓家人度過荒月。

十五年間宋湘一共參加了五次鄉試,直至乾隆五十七年(1792)三十七歲時才考取壬子科廣東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考取舉人後赴京會試也屢次落榜,滯留北京一邊工作一邊繼續苦讀應試,度過了六年漂泊歲月。據他在詩文中自述,在京城居住時米珠薪桂,生活艱難。除考取了一份收入微薄的教習職位,還要參與書畫交易和文物鑒定,掙錢養活自己。連續參加三次會試都落榜,宋湘又接連患了肺病和腳病(潰瘍),真是舉步維艱前途渺茫。家中妻兒的生活全靠年近八十的老父舌耕維持。盡管處境如此惡劣,但宋湘在詩文中也屢屢表現出堅忍不拔、勇往直前的自勵心聲和大器晚成的豪邁氣概。這樣艱苦的日子一直延續到嘉慶四年(1799)四月,四十四歲的宋湘終於在己未科會試中式,欽點為二甲第十一名進士,進入翰林院學習,實現了自己的人生目標。長期的逆境奮鬥和艱苦生活,更加磨煉了宋湘的頑強意誌,造就了他中年以後樂觀豪爽的詩人性格和淡泊廉明的清官作風。

3. 主講書院,勤勉敬業

嘉慶四年(1799)十月,宋湘之父宋步雲在家鄉病逝。按照清代朝廷規定,孝子必須停俸離職,回籍丁憂三年。為此,宋湘回到嘉應州白渡堡象湖坪為亡父治喪守製。

為了養家糊口,次年二月宋湘經好友陳壽祺介紹,在惠州知府伊秉綬家中謀得一個坐館執教的職位,指導伊府四個子弟讀書。嘉慶六年(1801),惠州豐湖書院重建後招生開課,宋湘受聘擔任院長。那時書院剛剛重建,有許多設施沒有完善,教學和管理也是從零開始。宋湘和伊秉綬親密合作,很快就使書院步入正軌,深得惠州官民讚譽。此外宋湘還積極協助伊秉綬重建白鶴峰蘇軾故居,倡導和參與紀念蘇軾的活動,寫詩頌揚蘇軾在惠州留下的精神遺產。

書院院長薪酬不高,宋湘帶著妻兒、跟隨讀書的三個侄兒和書童(族侄宋玉洲),在西湖黃塘村租屋居住。八口之家粗茶淡飯,經常過的是“一飯已十粥”的日子。到了年末沒錢過年,甚至要叫人偷偷將身上穿的皮襖拿去當鋪抵押,借錢支付仆人的工資。雖然生活清苦,宋湘仍然勤勉工作,每日給學生講課批卷,還把自己曆年來應試所作的詩文印發給大家學習,有時甚至開夜課與學生們一起研討詩文。

宋湘在惠州居住三年,直至嘉慶七年(1802)冬才辭去院長之職,次年(1803)正月受聘到省城粵秀書院擔任院長。宋湘曾於乾隆五十一年(1786)在粵秀書院肄業,此番以翰林身份重臨“母校”擔任院長,深得督撫藩皋各憲的器重和省城士紳厚望。宋湘也竭盡全力做好工作,元宵節未開學前就編寫了《紅杏山房時文》三卷作為新的教材,開學後印發給學生參考。粵秀書院是廣東著名書院,宋湘到任後推行改革措施,每月請督撫藩皋各院長官來書院講課,加強對學生功課的月旦考評,使院務和教學麵目一新,粵秀書院成為廣州四間書院之首。《粵秀書院誌》記載,宋湘在任期間還特別注意獎勵和資助寒門學子,嘉應州各縣許多學子聞風前來投考,兩年間書院增加了許多客家子弟,大大促進了粵東地區的文教風氣。

4. 九載翰林,磊落胸懷

嘉慶九年(1804)仲冬,宋湘辭去粵秀書院教職,攜眷返回京城銷假。經過散館考試後複官,授翰林院編修(七品),在紫禁城內的文淵閣任校理之職。

宋湘在京城為官九年,主要從事文案編纂和教學工作。據筆者研究,他在京九年,第一份差事是任文淵閣校理,也就是皇家圖書館的資料編輯和管理工作。第二份差事是外派四川和貴州鄉試主考官,連續兩年舟車勞頓,奔走川黔兩省為朝廷遴選人才。嘉慶十三年(1808),宋湘在鹹安宮官學任總裁(相當於現在的教務主任),鹹安宮官學是培養皇親貴胄的學校,宋湘以豐富的教學和管理經驗工作了近兩年,為朝廷培養了一批人才。後來調到國史館任總纂,負責搜集本朝嶺南地區儒學家的事跡,編入《清儒林傳稿》。嘉慶十五年(1810)又調入文穎館任總纂,文穎館是專門編輯整理皇帝著作《皇清文穎》的機構。嘉慶十六年(1811)五月調入翰林院庶常館任教習,庶常館是從新科進士中選出一批庶吉士加以深造學習的機構,宋湘在這裏的工作是指導庶吉士學習時文和詩賦,定期批閱他們的考查卷子,俗稱翰林院的“館師”,地位尊崇。

清代朝廷每三年舉行一次對京官品德和行為的考查,叫作“京察”,每位京官都必須接受個人操守、政績、才能和健康情況的考查,並做出“稱職、勤職、供職”三個等級的評價。宋湘做了九年京官,參加過三次京察,每次都得到一等的評價,說明他是一個德才兼備的稱職官員。翰林院編修是高尚而清貧的官職,每年的薪俸隻有白銀五十兩左右,外加祿米四十石(約兩千七百斤),燈油取暖和車馬費約五十兩,收入比較低。宋湘一家在宣武門外下斜街租屋居住,每日搭乘騾車去紫禁城內當值,家居生活十分簡樸,常常自己動手種瓜種豆、醃製醬菜、釀酒和調配香料以節約開支。

宋湘性格率直,做事認真負責,對朋友真誠熱情。經常與宋湘交遊的好友馬履泰、法式善、陳壽祺、鮑桂星和趙鉽等人都是學問高深德行雅潔的文人,他們之間的唱酬詩文都是流傳後世的佳作,朋友們在詩中都稱讚宋湘豪爽磊落的胸襟。而對於炙手可熱的翁方綱、阮元等當朝大吏,許多人極盡巴結逢迎之能事,而宋湘卻對他們敬而遠之,在學術上敢於堅持自己的觀點,不願違背良心而曲意附和,得到翰林院同人的讚譽。宋湘離開北京去雲南赴任時在詩中寫道:“回首十年香案直,退朝滿袖隻爐煙。”恰如其分地概括了自己清貧正直的京官生涯。

5.守滇定邊,廉政愛民

嘉慶十八年(1813)六月,宋湘獲外派到雲南擔任曲靖知府(正五品)。七月初離開北京,長途跋涉數千裏去雲南赴任,出京時輕車簡從,隻帶了衣物書劍和一名隨從。

曲靖是滇東重地,轄下有八個州縣,人口過百萬,農業生產比中原地區落後。嘉慶十七年(1812)秋曲靖地區發生大洪災,衝毀了大批農田和百餘丈城牆,宋湘到任後首先展開補城治水的救災工作,發動群眾修複了南門西側五十餘丈崩毀的城牆。對經常暴雨成災的瀟湘河道采取疏浚、排缺、滯洪等治理方法,使沿河的沾益州、南寧縣和陸良縣的大麵積農田擺脫洪水威脅,連續兩年秋季稻穀都獲得豐收。屬下馬龍州地瘠人貧,宋湘蒞臨調查後采取勸民種棉和教民紡織的救貧措施,拿出自己的俸錢購買五百台紡車,組織婦女學習紡紗織布手藝,有效地解決了民生問題。

嘉慶十九年(1814)秋,宋湘奉命離開曲靖,到五百裏外的廣南署理知府。廣南地處滇、黔、桂三省邊境山區,自然條件更加惡劣,府城(蓮城)長期幹旱缺水。宋湘到任後采納士紳建議,首先在城外修築了洗馬塘和催馬塘兩座水庫,又將原有的觀音塘疏浚挖深,還在城外八達河上築壩引水,解決了附城大片農田灌溉問題。接著又疏浚兩口官井,城內百姓飲用水問題也得到解決。同時宋湘還拿出自己的俸錢將坍塌多年的西、南、北三座城樓修複一新,擇地修建萬壽宮作為府學校舍,初一、十五召集各民族學童講課,宣揚文明教化,開啟了當地文風。宋湘任職一年半後離開廣南,當地群眾立生祠紀念他,並將其事跡記入《廣南府誌》。

嘉慶二十二年(1817)四月,宋湘再次奉命離開曲靖,到大理署任迤西道員。大理是滇西重地,上年剛發生饑荒,餓死不少人。大災過後又暴發瘟疫,宋湘到任時正值青黃不接,首要任務就是賑災安民。宋湘遵從民俗在大理佛寺舉行七日大醮,散錢布藥救濟災民。疫情過後又走遍大理各州縣視察民情,還購買三石鬆子動員民眾植樹造林,捐錢擴建大理桂香書院後樓。

半年任期結束後又奉命署理順寧(今鳳慶)知府,宋湘繼續奔走於瀾滄江右岸的崇山峻嶺之間視察民情,查勘銅廠,驗收築城工程,直至嘉慶二十三年(1818)夏才卸任返回昆明。

道光二年(1822)四月,宋湘第三次奉命離開曲靖,遠赴滇西永昌(今保山市)署理知府。永昌府毗鄰緬甸,原住民主要為彝族、傣族和傈僳族等,朝廷設置半軍事化的行政機構——廳來管理,各地則設有土司管理本民族事務。宋湘經常奔走各鄉村視察民情,有時甚至在牛舍旁邊的驛站住宿。《永昌府誌》記載了宋湘在永昌任職一年期間興辦學校和為民除害的主要政績:府城原有書院荒廢已久,宋湘捐俸銀一千餘兩,修複書院並招生開課,振興當地文教事業。保山縣灣甸傣族土知州病故無子,其遠親景在東奪其印信,篡位長達五六年之久,驕奢橫行,魚肉鄉民,保山知縣畏懼而不敢上報。宋湘到任後得知景在東已招募匪徒千餘人,準備攻打保山縣城,急忙叫人請求駐軍處置。不料駐軍長官不肯發兵,宋湘又向提督(駐大理)請求發兵,也未獲批準。群眾湧入知府衙門請願,宋湘一麵安撫群眾,一麵籌劃招兵練勇,購買武器裝備,大張旗鼓揚言剿匪。匪徒聞訊後大部分如鳥獸散,餘下少數則連夜逃往山寨賊巢。宋湘派人搜索七日,生擒景在東問罪斬首,灣甸叛亂平息。此役耗去軍費八千餘兩,全部由宋湘捐俸開支,不費公帑一粟。永昌百姓無不稱頌,士紳籌款建生祠紀念。

宋湘在雲南為官十三年,每到一地都能勤勉敬業,重視文教,為民謀利。據查清代知府(正五品)每年的正俸隻有白銀一百餘兩,祿米一百餘石,外加養廉銀一千餘兩,每年的收入也就兩千餘兩。宋湘一生性格豪爽,清貧淡泊,除了一家人粗茶淡飯的開支,其餘收入幾乎全都用於發展當地的民生事業。他在詩中說過:“識字理應南北走,能文誰作稻粱謀?”宋湘確實做到了為官不謀私利,當官為民做主。道光三年(1822)他任滿離開永昌府時寫詩調侃自己:“歸計未成先賣馬,妻兒準備事耕蠶。”這是一個勤政清官的真實寫照。

道光五年(1825)冬宋湘升任湖北督糧道員(正四品),次年春押運湖北糧船百餘艘沿長江東下,在瓜州轉漕運(京杭運河)北上,曆時近半年才抵達通州交差。旅途濕熱的氣候和繁重的督運事務令宋湘染上暑熱病。在京延醫調養數月,八月底離京至十月初才返抵武昌,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病逝於任所,享年七十一歲。家屬將其遺體殮棺,次年春夏運柩回籍,葬嘉應州城西教子岃。

家人檢點宋湘遺物,僅書籍數篋,佩刀一柄,畫像一幅,外加《紅杏山房詩鈔》木刻版數百塊而已。其象湖坪故居舊貌依然,宋湘未增添一磚一瓦;子孫清貧依舊,宋湘未助謀一官一田。長子宋暉綸為歲貢生,嘉應州儒學司訓(教師),子孫皆以耕讀傳家,未曾入仕。直至宋湘第五代裔孫宋誌成才靠讀書出身,光緒初年以貢生資格授任廣西西林縣典史,補用署理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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