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項政策於2012年開始實施,一般於次年發放。低保殘疾人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津貼。一、二級重度殘疾人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標準發放護理補貼。申請時由村、鎮上報殘疾人身份證、殘疾證、郵政銀行賬號、審批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