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社保局:按梅州市醫保政策規定:參保人因意外受傷需住院治療的,其住院費用需先由個人墊付,待出院後持住院發票原件、費用總清單、住院病曆首頁、入院記錄、出院記錄、患者本人身份證、郵儲銀行存折複印件等相關資料前來社保局醫保中心提交資料並說明真實的致傷原因,由社保局工作人員調查核實後按醫保政策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