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025年修訂版)解讀
政策原文: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025年修訂版)的通知
《梅州市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025年修訂版)》解讀
為便於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梅州市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025年修訂版)》(梅市府辦函〔2025〕64號,以下簡稱《預案》)的相關內容,現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一)修訂背景
一是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應急管理的最新要求。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麵加強應急管理體係和能力現代化的決策部署,需要與時俱進修訂應急預案。
二是適應梅州市工貿行業發展的新形勢。隨著梅州市工業經濟持續發展,工貿企業數量增多、業態日趨複雜,新材料、新工藝應用帶來的新型安全風險不容忽視。原預案部分內容已不能完全滿足當前事故應急工作的實際需要。
三是構建統一高效應急指揮體係的需要。為進一步優化與應急管理、消防、公安、衛生健康、生態環境等部門的協同作戰流程,明確信息共享、預警發布、響應啟動、現場指揮、救援處置等關鍵環節的工作要求,致力於構建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體係。
(二)主要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梅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梅州市實際進行修訂。
二、目標任務
(一)出台目的
建立健全梅州市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機製,規範應急管理和分級響應程序,科學、及時、有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為梅州高質量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標
一是預防為主。加強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預防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是響應高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夠迅速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體係順暢,救援力量到位,處置措施得當。
三是保障有力。確保應急通信、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保障措施落實到位。
四是善後到位。做好事故後期處置工作,盡快恢複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三、主要內容
《預案》全文共10章,並包含4個附件,主要內容包括:
(一)總則
明確《預案》的編製目的、編製依據、適用範圍和工作原則。適用範圍重點指出:適用於全市工貿行業發生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和工貿行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前期應急處置有關工作。同時明確了不適用情形及與其他預案的銜接關係。
(二)應急指揮體係及職責
構建了由市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等組成的應急組織體係。
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應對工作,由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市領導任總指揮。
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指揮處置,設立搶險救援、醫療救助、交通管控和警戒疏散、技術偵檢、供水供電通信保障、信息發布及新聞宣傳、專家谘詢、調查評估、善後處置等9個工作組。
部門職責。詳細規定了市應急管理局、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在應急狀態下的具體職責。
(三)運行機製
一是預防預警。明確了政府和企業層麵的預防措施。預警由高到低分為紅、橙、黃、藍四級,並規定了發布權限和程序。
二是信息報告。明確了事故信息接收、報送的流程、時限和內容要求,強調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三是應急響應。根據事故級別(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Ⅲ級/較大、IV級/一般)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明確了各級響應的啟動條件、程序和行動要求。
四是現場處置。規定了現場指揮部應了解和掌握的情況,以及應采取的搶險救援、人員疏散、醫療救護、交通管控、防止次生災害等基本處置措施。
五是應急結束。明確了應急終止的條件和程序。
六是信息發布。規定了信息發布的原則、部門、形式和內容,強調及時、準確、客觀。
七是後期處置。包括汙染物處理、生產秩序恢複、醫療救治、人員安置、善後賠償等工作。
(四)保障與管理
一是應急保障。從通信與信息、應急隊伍、物資裝備、資金、醫療衛生、交通運輸、治安維護等方麵提出保障要求。
二是應急評估。明確了應急救援後的總結評估要求,以及獎勵和責任追究的具體情形。
三是預案管理。對預案的宣傳培訓、演練、修訂和備案等作出規定。
(五)附件
包含生產安全事故級別劃分標準、應急響應標準、工貿行業危險源與事故風險分析、應急通訊聯係電話等。
四、利企惠民措施
一是明確企業主體責任與支持。《預案》強調企業履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主體責任,同時規定當事故超出企業應對能力時,政府將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調集資源予以支援,幫助企業控製事態、減少損失。
二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通過建立健全應急機製,提升救援效率,核心目標是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對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生命安全的威脅及財產損失。
三是維護社會穩定與公眾知情權。規範信息發布,及時向社會通報事故情況及救援進展,保障公眾知情權,避免謠言傳播,有利於社會穩定。
四是促進企業提升應急能力。《預案》要求加強對工貿企業的應急指導,通過宣傳培訓和預案演練,推動企業自身應急管理水平的提升,實現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
五、新舊政策差異
一是更新法律法規依據。《預案》按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八十八條規定,提出上一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受影響地區遭受的損失和實際情況,提供資金、物資支持和技術指導,組織協調其他地區和有關方麵提供資金、物資和人力支援,加快生產秩序恢複。
二是優化應急指揮架構。進一步細化了總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及各工作組的組成和職責,增強了指揮體係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特別明確了現場指揮部可根據需要設立的9個工作組及其牽頭單位。
三是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根據機構改革後的實際情況,對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的職責進行了細化,增加了工作的針對性和協同性。
六、其他說明事項
(一)征求意見情況
《預案》征求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及社會公眾的意見,未收到反饋意見和建議。
(二)涉及範圍
《預案》主要規範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在應對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時的應急管理工作。梅州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行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均適用本預案的相關要求。
(三)關鍵詞或專業術語詮釋
工貿行業。主要指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八個行業。
生產安全事故。指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
(四)注意事項
一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及時修訂和完善本地區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與市級預案保持有效銜接。
二是各工貿企業必須依法製定本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按規定進行備案、培訓和演練。
三是本《預案》著重於政府層麵的應急指揮與協調,企業層麵的具體應急操作須遵循相關行業標準、技術規範及其本單位應急預案。
四是事故信息報告必須嚴格遵守時限和內容要求,確保信息渠道暢通。
(五)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梅市府辦函〔2022〕7號)同時廢止。
(解讀單位:梅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梅州市應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