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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縣人民政府關於調整畜禽養殖禁養區、適養區劃定範圍的通告》解讀

來源:大埔縣人民政府 時間:2025-03-15 15:30:49

政策原文:大埔縣人民政府關於調整畜禽養殖禁養區適養區劃定範圍的通告


  一、調整畜禽養殖禁養區和適養區範圍的目的是什麼?

  為進一步規範本縣畜禽養殖禁養區的劃定和管理,優化畜禽養殖產業布局,有效管控養殖汙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畜禽養殖業持續健康發展,大埔縣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對禁養區和適養區範圍進行了科學調整。  

  二、哪些區域被劃定為禁養區?

  以下8類區域為禁養區。

  (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包括已批複和擬調整的水源保護區水域及陸域範圍。

  (二)自然保護區:縣內7個自然保護區(依法劃定的生產生活區除外)。

  (三)城鎮居民區等人口集中區域:14個鄉鎮和豐溪林場的城鎮集中建設區(城鎮開發邊界)。

  (四)基本農田保護區: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內區域。

  (五)森林公園:縣內14個森林公園的邊界範圍。

  (六)文物保護單位:縣內129處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

  (七)公路、鐵路兩側:高速公路30米內、國道20米內、省道15米內、縣道10米內、鐵路15米內。

  (八)重要河流、湖庫管理範圍:韓江、梅江、汀江、梅潭河、漳溪河、小靖河等河流及青溪水庫、雙溪水庫、三河壩水庫等中型水庫的管理範圍。

  三、禁養區內還能養殖嗎?

  (一)禁養區內禁止新建、擴建、改建養殖場。

  (二)禁養區內已建成的養殖場需逐步關停或搬遷,關停前不得擴大規模,並需減少汙染。

  四、哪些地方可以養殖?

  禁養區以外的區域均為適養區。但新建或改擴建養殖場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遵守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二)符合土地利用、城鄉建設、生態環境、防疫、公共衛生等規劃。  

  (三)需落實汙染防治措施,確保糞汙資源化利用。

  五、居民家裏散養幾頭豬或雞,算禁養範圍嗎?

  家庭散養可以。但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並做到:

  (一)糞汙收集處理後資源化利用,不得直排水體。

  (二)遠離取水口,避免汙染水源。

  (三)服從村規民約管理,保持村容整潔。

  六、自然保護區內原住居民能繼續養殖嗎?

  可以。但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不在核心保護區,且在依法劃定的生產生活區。

  (二)不擴大現有養殖規模和建設用地。

  (三)做好生態保護,遵守自然保護區規定。

  七、居民開展養殖時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居民的養殖場在禁養區,該怎麼辦?

  1.停止擴建,逐步減少存欄量。

  2.聯係屬地鎮政府或豐溪林場,了解關停搬遷安排。

  3.過渡期內加強汙染治理,避免環境違法。

  (二)居民想新建養殖場,如何確認選址是否合規?

  1.對照禁養區範圍,避開上述8類區域。

  2.谘詢屬地鎮政府或豐溪林場的農業農村、自然資源或生態環境部門,確認土地性質及規劃要求。

  八、發現違規養殖或汙染行為,如何舉報?

  可向12345亚博网址链接 熱線、屬地鎮政府或豐溪林場、大埔縣農業農村局或梅州市生態環境局大埔分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