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對“低慢小”航空器臨時管控的通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對“低慢小”航空器
臨時管控的通告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為全力保障第七屆世界客商大會等重要活動期間的空域安全,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通用航空飛行管製條例》等法律法規,我市決定對“低慢小”航空器實施臨時管控。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控時間和區域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以世界客商中心為圓心、半徑35公裏區域內禁飛。
二、管控對象
本通告所稱“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係留氣球、孔明燈、風箏及其他空飄物。
三、管控措施
在上述管控時間和區域內,除經依法批準的涉及安全保障、應急救援、氣象探測、警務執勤、電視轉播、無線電監測等特殊飛行任務外,禁止未批準的“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施放。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置;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群眾發現有違反本通告規定行為的,可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
附件:管製空域示意圖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4日
附件
管製空域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