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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長《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梅州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來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時間:2024-11-05 19:48:14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長《梅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擴大梅州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區域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梅江區、梅縣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粵府令第277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經評估,市政府決定延長《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梅州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梅市府〔2019〕28號)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在繼續施行期間,該文件如有修改或廢止,以新修改公布的文件或廢止的通知為準。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文件解讀:關於延長《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梅州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有效期的政策解讀

圖文解讀:一圖讀懂|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長《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梅州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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