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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梅州市衛生健康局梅州市財政局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調整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0-10-23 19:06:43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梅州市衛生健康局

梅州市財政局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調整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基本

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實施意見》(粵發改價格〔2017〕21號)、《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18〕18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理順我市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體係,確保醫療服務價格平穩銜接和價格秩序的穩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梅州市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下稱《醫療服務價格》)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

  調整後的《醫療服務價格》適用於全市一級公立醫療機構(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二、實施說明

  (一)向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仍按原市計劃生育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物價局《轉發省四廳局落實國家計生委財政部衛生部國家計委關於向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的通知》(梅市計生〔2002〕58號)執行。

  (二)一般診療費用項目仍按《關於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梅市價﹝2011﹞107號)執行。

  (三)調整後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三、工作要求

  (一)各基層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統一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定的服務內涵、服務範圍開展醫療服務,嚴禁自立項目、分解項目或隨意套用項目。

  (二)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及住院病人每日費用清單製度。所有醫療機構都要將主要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名稱、服務內容、服務價格等在顯眼位置予以公示。

  要進一步完善住院病人每日清單製度,逐筆登記,做到一日一清,並免費向病人或其家屬提供。其中,醫療服務必須載明《醫療服務價格》對應的醫療服務項目編碼、名稱、計價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藥品(通用名)和允許另外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消耗材料必須列明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和金額。每日費用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患者,一份留醫療機構。

  (三)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內部價格管理製度,規範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醫療機構要配備專職價格管理人員,實行醫療服務收費責任製和收費人員掛牌亮證製度。同時要改進內部管理,加強醫德醫風教育,規範醫務人員服務行為,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藥,杜絕濫檢查、濫開藥等不良現象,切實減輕群眾負擔。

  (四)認真做好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監管工作。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要將新的《醫療服務價格》及時通知到轄區一級醫療機構,加強政策宣傳和抓好落實。各級衛健、醫保、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服務及收費行為、醫保支付政策、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擅自設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分解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行為,各級價格監督檢查機構要依法進行查處,並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零時起施行,有效期5年。《關於梅州市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及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價〔2007〕18號)同時廢止。


  附件:梅州市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梅州市衛生健康局

梅州市財政局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政策解讀:《關於調整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解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