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實施征收
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我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予以公布。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自公布之日起實施,2020年1月1日起至區片綜合地價公布期間,已報批用地補償標準低於區片綜合地價的,應按照區片綜合地價落實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差額。
附件:梅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表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政策解讀:梅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政策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