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
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梅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成果的批複》(粵自然資函〔2021〕185號),我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已獲省政府批複同意。現將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政策解讀如下:
一、製定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征地服務與管理,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深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製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規定,征收集體土地將統一執行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內涵為:區片綜合地價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但不包含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和社會保障費。為與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有序銜接,切實保障項目用地,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根據自然資源部要求和省自然資源廳的工作安排,我市按照《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製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51號)製定了梅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以下簡稱:區片綜合地價)。
二、主要考慮因素
根據新修訂並於2020年1月1日生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有關規定,製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
三、製定原則與過程
(一)製定原則:
1.合理保障原則。區片綜合地價要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區片劃分和測算方法科學合理,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2.平穩過渡原則。立足現有工作基礎,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要求,采取科學合理的技術方法製定,做好與線性征地補償標準的銜接,確保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平穩過渡。
3.區域協調原則。相鄰區域內各區片綜合地價差應控製在合理範圍。平衡時應統籌考慮不同地區間社會保障、安置途徑的差異,做到征地補償總體水平合理。
4.公眾參與原則。區片綜合地價製定應廣泛聽取有關部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群眾及社會各方麵的意見,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製定過程:
我市按照《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製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51號)的規定,市自然資源局和各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廣泛征求鄉鎮村組和被征地農民的意見,綜合考慮土地類型、農用地等別、土地產值、區位條件、土地征收麵積、人均耕地、總產值、人均可支配淨收入等因素的基礎上,並結合近3-5年內發生的征地案例,擬定了區片綜合地價。經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初審後上報,省自然資源廳組織技術專家組進行了審查。2020年8月14日,省自然資源廳將審查通過後的區片綜合地價下發我市組織區片綜合地價聽證。我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各縣(市、區)經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同意的區片價成果進行了彙總和審查,並按要求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報省自然資源廳。2021年2月5日,省人民政府批複同意我市區片綜合地價。
四、工作成果
主要成果為:區片數量的劃分、區片價標準、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分配比例。
(一)區片劃分情況
根據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各縣(市、區)行政區域範圍內各鄉鎮(辦事處)、行政村的經濟發展水平,地形差異和現有征地補償水平等因素,本著切實保障被征地群眾利益和新舊補償標準平穩過渡的原則,五華縣、平遠縣劃分為2個區片,梅江區、梅縣區、興寧市、豐順縣、大埔縣、蕉嶺縣劃分為3個區片。
(二)區片價標準及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分配比例
各縣(市、區)綜合考慮各區片的土地類型、農用地等別、土地產值、區位條件、土地征收麵積、人均耕地、總產值、人均可支配淨收入等因素,並結合近3-5年內發生的征地案例,形成梅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及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分配比例,並結合各縣(市、區)實際情況,設定本次征地區片價的地類調節係數:全市統一設定林地調節係數為0.30;梅江區、豐順縣和平遠縣設定水田調節係數為1.20;梅江區、平遠縣設定養殖水麵調節係數為1.30;梅江區、五華縣、豐順縣和大埔縣設定園地調節係數為0.65;征收建設用地參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征收未利用地參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設定調節係數0.4執行。
梅州市征收農用地綜合地價表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