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有關單位,市建築業協會,各建築業企業: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梅州市促進建築業穩增長促發展的若幹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反映。
附件:梅州市促進建築業穩增長促發展的若幹措施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1月1日
政策解讀:《梅州市促進建築業穩增長促發展的若幹措施》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