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林黨字[2015]08號
經局黨委研究決定:
黃映明同誌任梅州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梅州市林業局主任科員、計劃財務科副科長職務;
肖宜鋒同誌任梅州市林業局計劃財務科科長(試用期一年);
丘軍同誌任梅州市林業局主任科員。
黃映明、肖宜鋒二位同誌的任職按梅市辦[2001]30號文件規定實行任期製,任期5年,任職時間從發文之日起算。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抄 送: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
梅州市林業局辦公室 2015年4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