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時間:2015.8.11;
二、案件名稱:非法收購“三有”動物;
三、違法行為人 :餘某某;
四、處理條款/結果:根據《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1.處沒收竹鼠、蛇、果子狸等一批。2.罰款12000元
五、結案時間:201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