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本次階段性幫扶政策的目的?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防汛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幹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中共梅州市委辦公室、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6·16”特大暴雨災後重建工作專班組建方案〉的通知》(梅市明電〔2024〕93號)《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管理辦法》,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妥善做好受災群眾的生活保障,打贏防汛救災及恢複重建攻堅戰,幫助受災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職工共同渡過難關。
二、階段性政策適用範圍和時間
適用範圍:梅縣區、平遠縣、蕉嶺縣。
適用時間: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受災情影響需要購買集中安置區房超出麵積需個人支付部分,如何提取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為幫助受災群眾重建家園,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集中安置區房超出麵積需個人支付部分,提供村、鎮政府、單位出具的受災情況證明材料,提取用於雙方父母購買集中安置區房超出麵積需個人支付部分還需提供關係證明(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等材料,經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無誤後可一次性提取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
四、受災情影響較大,導致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為保障受災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對於受災情影響較大、導致生活嚴重困難急需資金支出的繳存職工,提供所在村、鎮政府、單位出具的受災情況證明材料,經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無誤後,職工及配偶雙方可一次或分次提取,提取總額不超過5萬元。
五、給予階段性政策支持的租房提取,和租賃商品住房提取相比有什麼不同?
受災情影響的繳存職工,租賃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所在村、鎮政府、單位出具受災情況證明材料,經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無誤後可每月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不受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限製,不受本人及配偶在梅州無自有住房限製,不受月繳存額限製。
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已支付的租金且不超過1080元/月;
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已支付的租金且不超過2400元/月。
六、受災情影響,借款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怎麼辦?
受災情影響的繳存職工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經本人提出申請,提交所在村、鎮政府、單位出具受災情況證明材料並核實無誤後,可不作逾期處理,不收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可按規定申請延長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如逾期記錄已上報征信部門,予以更正。
雖然階段性政策支持期間的貸款不作逾期處理,但借款人仍需償還此期間內的還款本金及利息,月還款義務不會終止。如借款人在階段性政策支持終止時仍未正常還款的,未償還部分將在政策支持期限終止後開始計收罰息,因此建議借款人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合理安排每月的還款計劃。
七、受災情影響,企業無法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怎麼處理?
受災情影響,造成企業經營困難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通過梅州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降低比例不低於1%。緩繳申請至2024年12月31日,到期後再進行補繳。
八、受災情影響未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其職工是否受影響?
受災情影響未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其職工可正常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貸款額度時,斷繳月份視為正常繳存計入繳存年限,連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