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繳存職工:
《優化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幹措施》已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按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反映。
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3年9月7日
《優化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幹措施》
為全麵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係列重要論述精神,堅持租購並舉,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激發經濟社會發展活力,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幹措施如下:
一、優化異地貸款政策
(一)取消戶籍限製。積極開展異地貸款業務,取消異地貸款設置繳存地、戶籍地等附加條件的限製。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經結清的其他城市繳存職工,可向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異地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25萬元。
(二)簡化辦事材料。依托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和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台,在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申請開具職工繳存證明、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貸款結清證明等個人證明時,向其提供實時在線開具、後台自動查驗等服務,以統一“電子碼”代替原有3項紙質證明,實現住房公積金個人證明事項“亮碼可辦”。
二、實施對多子女家庭購房租房傾斜政策
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可在最高貸款額度的基礎上上浮20%。對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原則上不超過最高租房提取額度的120%。
三、優化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政策
降低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門檻,取消靈活就業人員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需提供本市上一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單據的限製條件。申請人開戶隻需提供身份證。靈活就業人員繳存由個人單方繳存,繳存基數、繳存比例按當年度調整通知執行。貸款政策與單位繳存職工一致。
四、優化措施自2023年8月30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本市此前製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規定與本優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優化措施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