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法規公文 > 文件解讀
《梅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先建後補”管理辦法(試行)》解讀
來源:本網  時間:2024-04-23 16:13:41  瀏覽:-
字號:

政策原文:梅州市農業農村局 梅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梅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先建後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梅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先建後補”

管理辦法(試行)》解讀


  一、製定背景

  市農業農村局為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功能,鼓勵和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高標準農田的建設與生產托管投入,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方式,規範我市高標準農田建設“先建後補”項目管理,優化操作流程,大力推進梅州高標準農田建設高質量發展。

  二、製定依據

  1.農業農村部《農田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4號);

  2.《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粵農農規〔2020〕4號);

  3.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於印發《耕地建設與利用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3〕12號);

  4.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中央財政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財農〔2023〕9號)。

  三、主要內容

  包括總則、實施主體及條件、實施內容、建設程序、資金管理、監督檢查、附則六方麵。

  (一)明確了實施主體及條件。實施主體包括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組織、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擬建項目區用地為規模集約流轉耕地,需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高標準農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建設項目立項要求,同時明確了申報主體自籌資金和生產托管運營、托管周期等內容,項目原則上要在立項當年完工,完工半年內完成驗收。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財政補助。

  (二)明確了實施內容。“先建後補”項目重點在田塊整治、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護、農田輸配電、農田地力提升等方麵加大建設管理。

  (三)明確了建設程序。按照“自願申報、依法施工、竣工驗收、信息公開”等簡化程序進行項目建設。

  (四)明確了資金管理。“先建後補”項目補助資金原則上用於易核實和量化的田塊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與節水設施、田間道路、農田防護及其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等工程費用,按項目工程結算財政審核定案總金額內進行補助,但畝均財政補助資金不高於當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中財政資金補助標準。

  (五)明確了監督檢查。明確了項目實行責任追究製,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強化項目指導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