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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華縣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解讀
來源:本網  時間:2024-04-23 15:37:5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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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五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五華縣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

《五華縣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解讀


  一、製定背景

  隨著五華縣社會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化進程不斷加速,各類重點項目建設工作不斷推進,對五華縣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五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五華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華府辦〔2017〕24號)、《五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五華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華府辦函〔2018〕173號)等文件的條款相對滯後且已到期。為確保更好地規範和順利開展我縣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五華縣對上述文件進行修改完善形成本《補償安置辦法》。

  二、製定依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明確確定目的和依據、適用範圍、征收原則。

  2.根據房屋征收補償工作實際,增加縣、鎮人民政府及其他職能部門征地調解職責內容。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明確征收農村村民住宅原則、被征收村民住宅的可以選擇的補償方式。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明確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式。

  5.明確了征收房屋登記,增加征收房屋的用途和建築麵積認定方式。

  6.明確了不予發放搬家(遷)補助的情形。根據五華縣征收補償實際,明確了簽約獎勵標準:按被征收房屋價值(不含地上附著物及輔助費用)5%的標準給予簽約獎勵。超出規定時間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或超出約定時間搬遷騰空房屋的,一律不給予獎勵。

  7.根據《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明確逾期未搬遷騰空、不服搬遷騰空決定的處理方法。

  8.明確房屋(含附著物)征收價值確定方式、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9.確定了附著物(房屋)補償標準、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其中涉及與華府辦〔2022〕5號的項目是直接沿用了華府辦〔2022〕5號標準,附著物(房屋)補償標準較上一輪上漲約10%~17%。

  三、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則。包括辦法的目的和依據、適用範圍、征收原則、職責分工等內容。

  第二章 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包括住宅價值確定、宅基地補償條件、住宅補償原則、征收房屋價值確定、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式、征收房屋登記、用途麵積認定方式、評估機構選定、不予補償情形、搬家(遷)補助標準、過渡安置補助標準、簽約獎勵、逾期未搬遷騰空的處理方法等方麵內容。

  第三章 法律責任。包括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的處罰、弄虛作假證明材料的處罰、列舉涉及違法的情形;第四章附則明確了辦法的有關名詞解釋、有關標準製定、房屋(含附著物)征收價值確定方式、施行日期和有效期;第五章附件包括了附著物(房屋)補償標準、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