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大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大埔縣小額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一、製定的必要性
為充分發揮各方力量,全力打造小額工程全流程監督管理體係,規範政府投資小額工程的管理;提高資金效益,夯實主體責任,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在嚴格控製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和成本的同時,做到操作規範、運行透明、競爭有序。
二、製定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的通知〉(粵財采購〔2020〕18號)、《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辦函〔2022〕332號)、《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市本級政府采購項目履行項目審批程序有關事宜的通知》(梅市發改〔2022〕141號)、《大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埔府辦〔2021〕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並結合實際製定本《辦法》。
三、主要內容
(一)製定的意義、適用範圍及小額工程項目的規模界定。
(二)加強小額工程項目在醞釀決策、發包階段的監督管理,明確決策方式及發包方式。小額工程項目管理應納入各單位“三重一大”審議事項,實行集體研究決定製。
(三)加強小額工程項目在施工、驗收階段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明確小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業務的承接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小額工程項目實行項目法人製、合同製,不得擅自擴大工程規模,要嚴格執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
(四)嚴格小額工程項目在後評估階段的監督管理,明確監管責任及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