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鏈接:興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興寧市支持外貿外資發展和新投產工業企業上規模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
一、製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梅州市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的工作部署,加快培育“四上”企業,推動縣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興寧市根據有關文件精神並結合實際,製定了本《獎勵辦法(試行)》。
二、文件依據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優化調整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發展獎補政策的通知》(粵工信融資函〔2022〕41號)、《廣東省商務廳關於做好2023年“粵貿全球”廣東商品境外展覽平台相關工作的通知》(粵商務貿函〔2023〕41號)和《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若幹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2〕24號)文件精神製定。
三、管理對象
在興寧市轄區內注冊登記(生產經營),且在興寧市稅務部門依法納稅的企業。
四、相關名詞解釋
(一)進出口總額:是以貨幣表示的一定時期內一國或地區全部實際進出口商品的總金額,即同一時期貨物進口總額與出口總額之和。貨物進口總額是一定時期內從境外進口商品的總金額;貨物出口總額是一定時期內向境外出口商品的總金額。
(二)實際利用外資:是指合同外資金額的實際執行數,外國投資者根據外商投資企業的合同(章程)的規定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三)本辦法所稱“以上”,均包含本數,文中有特別說明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