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製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和產業體係。認真落實全市推進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大會的部署要求,積極有序推進我縣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推動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大力推動農村綠色能源開發利用,鼓勵培育壯大農村綠色能源產業,推動構建清潔低碳、多能融合的現代農村能源體係,努力把新能源產業打造成為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要求和提高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結合我縣實際,采取“積極推進、有序建設”的原則,開展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等相關工作。
二、製定依據
1.《梅州市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梅市發改資環〔2022〕404號);
2.《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推進太陽能光伏產業發展總體工作方案(2021-2025)的通知》(梅市府辦函〔2021〕176號);
3.《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調整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的通知》。
三、主要內容
(一)適用範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範圍;戶用光伏項目、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定義。
(二)基本要求。
1.適用分布式光伏項目須具備的條件;
2.禁止建設的情形;
3.項目主體和接網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等相關標準規範要求;
4.光伏電池組件、逆變器等設備應符合相關接入電網的技術要求;
5.鼓勵集中連片開發、整鎮推進;
6.按照培育上規和盡量整合資源的原則,鼓勵分片分組團開發;
7.注重風貌管控和安全性能把控;
8.強化建設資金來源、運維管理、收益分配等相關事項監管。
(三)項目備案。加強對分布式光伏項目實行備案管理,防止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備案等。
(四)施工許可。提出應當依法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投資額情形。
(五)《實施意見》政策解釋權。
(六)《實施意見》實施日期、有效期。
原文鏈接:大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積極有序推進分布式光伏建設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