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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縣區農村“四小園”建設實施辦法》解讀
來源:本網  時間:2023-06-04 01:48:11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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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縣區農村“四小園”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根據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因地製宜打造農村“四小園”等小生態板塊的通知》、中共梅州市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梅州市農村“四小園”建設實施方案》(梅市鄉振組辦〔2021〕13號)和《梅縣區開展農村“四小園”等小生態版塊建設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為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加快提升我區鄉村風貌水平,特製定《梅縣區農村“四小園”建設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二、《實施辦法》基本原則及負麵清單

  (一)基本原則。堅持政府主導、農民主體;堅持規劃先行、統籌推進;堅持因地製宜、協調統一。

  (二)負麵清單。小花園、小公園建設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四小園”建設不得違反村莊規劃;“四小園”建設不得強行建設,更不得強行攤派,政府不能大包大攬;“四小園”建設不能照搬城市模式,脫離農村實際,破壞鄉村風貌、自然生態等。

  三、《實施辦法》獎補範圍、建設要求及獎補標準

  (一)獎補範圍。全區範圍內所有行政村,利用拆除危舊房屋、廢棄豬牛欄、露天廁所等清理出來的閑置空地(需持有“地票”憑證),建成的小菜園、小果園、小花園、小公園等生態小板塊。

  (二)建設要求。小菜園、小果園、小花園、小公園等生態小板塊按照“四小園”建設標準。

  (三)獎補標準。以“四小園”占地麵積計算,按50元/平方米的標準進行獎補,最高限額5萬元。

  四、《實施辦法》申報程序

  《實施辦法》規定:首先,項目申報。小菜園、小花園、小果園建設獎補由村民向村委會進行申報,小公園獎補由村委會進行申報。第二,村級初審。村委會對上報的項目進行初審後,彙總向鎮政府(高管會)申請實施。第三,鎮級審核。鎮政府負責對村委會上報的“四小園”項目進行審核,並以村為單位建立“四小園”建設項目庫。第四,區級備案。鎮級完成審核後統一報送區委農辦(區農業農村局)備案登記。第五,組織實施。經區級備案登記後,各申報主體開展農村“四小園”項目建設。第六,項目驗收。鎮政府(高管會)負責對“四小園”項目進行實地驗收,公示7天無異議後,才能確認通過驗收,並彙總上報區委農辦(區農業農村局)。第七,資金撥付。各鎮(高管會)向區農業農村局申請獎補資金,再由區農業農村局統一彙總後向區財政局申請資金。區財政局將獎補資金統一授權到區農業農村局,再由區農業農村局撥付到相關鎮(高管會),最後由相關鎮(高管會)將獎補資金分批次撥付給申報主體。

  五、《實施辦法》保障措施

  《實施辦法》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強資金保障、加強宣傳發動三個方麵製定保障措施。

  六、《實施辦法》實施期限

  《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