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
發布機構: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4-19
名  稱: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縣區農村“四小園”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3-06-04
文  號: 梅縣區府辦〔2023〕3號

梅縣區府辦〔2023〕3號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

梅縣區農村“四小園”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區管委會),區有關單位:

  《梅縣區農村“四小園”建設實施辦法》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農業農村局反映。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19日


梅縣區農村“四小園”建設實施辦法


  為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加快提升我區鄉村風貌水平,根據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因地製宜打造農村“四小園”等小生態板塊的通知》、中共梅州市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梅州市農村“四小園”建設實施方案》(梅市鄉振組辦〔2021〕13號)和《梅縣區開展農村“四小園”等小生態版塊建設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製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及負麵清單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農民主體。各鎮(高管會)在“四小園”創建中起主導作用,加強領導組織,發動廣大農民群眾主動參與,充分尊重群眾意願。

  2.堅持規劃先行、統籌推進。在村莊總體規劃基礎上,統籌兼顧農村田園風貌保護和村莊人居環境整治,結合農房風貌管控提升和“美麗庭院”等工作,對整村“四小園”建設統籌規劃、協調推進。

  3.堅持因地製宜、協調統一。按照村莊資源稟賦和特色風格,保持村莊自然生態環境、鄉土氣息、田園風光,確保“四小園”建設與鄉村相協調,留住田園鄉愁。

  (二)負麵清單

  1.小花園、小公園建設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

  2.“四小園”建設不得違反村莊規劃;

  3.“四小園”建設不得強行建設,更不得強行攤派,政府不能大包大攬;

  4.“四小園”建設不能照搬城市模式,脫離農村實際,破壞鄉村風貌、自然生態等。

  二、獎補範圍、建設要求及獎補標準

  (一)獎補範圍

  全區範圍內所有行政村,利用拆除危舊房屋、廢棄豬牛欄、露天廁所等清理出來的閑置空地(需持有“地票”憑證),建成的小菜園、小果園、小花園、小公園等生態小板塊。

  (二)建設要求

  1.小菜園:大小在5平方米以上;籬笆用材要用木頭、竹子或仿木(竹)等材料,高50厘米—120厘米;四季豆、豇豆等爬藤瓜菜用的竹竿要在1.5米以下,長短一致;種植要規範,管理要精細,蔬菜要成行成排;蔬菜收獲後,菜葉等廢棄物要及時收集處理。

  2.小果園:大小在30平方米以上;建園要規範,種植要成行成排;土地要經過深挖改土培肥,疏鬆肥沃有機質含量高;果樹經過統一整形修剪,樹形優美,高度基本一致;按照標準果園的要求管理,采取生草栽培、綠色防控,長勢好;使用後的農藥化肥袋等廢棄物要及時收集處理,果園幹淨整潔。

  3.小花園:大小在10平方米以上;籬笆用材要用木頭、竹子或仿木(竹)等材料,高50厘米—120厘米;土地要經過鬆翻打細改土培肥,疏鬆平整肥沃;種植要規範,管理要精細,花卉要成行成排或者布置有序;花園裏沒有廢棄物,整潔美麗;多年生和一年生搭配種植,做到四季花開不斷。

  4.小公園:大小在300平方米以上,綠地麵積在200平方米以上;公園道路要美化、亮化,要配備桌椅板凳等休憩設施和健身設施;有條件的還可在公園內建涼亭、雕塑等其他附屬設施;公園規劃設計美觀實用,植物搭配合理;管理規範,治理有效,整潔衛生無垃圾。

  (三)獎補標準

  利用拆除危舊房屋、廢棄豬牛欄、露天廁所等清理出來的閑置空地,按照建設要求創建的小菜園、小果園、小花園、小公園,以“四小園”占地麵積計算,按50元/平方米的標準進行獎補,最高限額5萬元。

  三、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小菜園、小花園、小果園建設獎補由村民向村委會進行申報;小公園獎補由村委會進行申報。

  (二)村級初審。村委會對村民上報的小菜園、小花園、小果園獎補項目進行初審,防止弄虛作假。村委會完成初審後,彙總向鎮政府(高管會)申請實施。

  (三)鎮級審核。鎮政府(高管會)按有關政策負責對村委會上報的小菜園、小花園、小果園、小公園獎補項目進行審核。審核批準後,以村為單位建立“四小園”建設項目庫。

  (四)區級備案。鎮級完成審核後,統一上報區委農辦(區農業農村局)備案登記。

  (五)組織實施。經區級備案登記後,各申報主體開展農村“四小園”項目建設。

  (六)項目驗收。項目建設全部完成後,鎮政府(高管會)負責對“四小園”項目進行實地驗收,對實地驗收後的項目進行公示,公示7天無異議後,才能確認通過驗收。並彙總上報區委農辦(區農業農村局)。

  (七)資金撥付。由各鎮(高管會)向區農業農村局申請獎補資金,再由區農業農村局統一彙總後向區財政局申請資金。區財政局將獎補資金統一授權到區農業農村局,再由區農業農村局撥付到相關鎮(高管會),最後由相關鎮(高管會)將獎補資金分批次撥付給申報主體。

  獎補資金分三年撥付:當年建成驗收合格後,撥付60%的獎補資金;第二年複核合格後,撥付20%的獎補資金;第三年複核合格後,撥付20%的獎補資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高管會)成立“四小園”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委農辦主任擔任組長,負責統籌協調農村“四小園”建設過程中宣傳發動、獎補申報、驗收核實、台賬整理,彙總上報等工作。

  (二)加強資金保障。區財政統籌資金專項用於“四小園”建設獎補。鎮、村要積極發動鄉賢、社會力量、幫扶單位等各方籌集資金、資源,建立政府主導、村民參與、社會支持的投入機製。

  (三)加強宣傳發動。發揮黨員帶頭作用,通過廣播、電視台、微信、微博、微視頻等方式開展宣傳,發動引導群眾參與支持。結合美麗庭院評選活動和現場觀摩會等方式,在群眾中營造“比、學、趕、超”爭做“示範戶”氛圍,激發村民內生動力,帶動群眾積極參與“四小園”建設。

  五、其他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調整,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

  1.梅縣區農村“四小園”建設獎補資金申請表

  2.梅縣區農村“四小園”建設獎補資金驗收表

  3.梅縣區農村“四小園”建設獎補資金公示表


政策解讀:《梅縣區農村“四小園”建設實施辦法》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