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支持文化旅遊企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和意義
受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疫情影響,我市旅遊行業從1月25日至2月底期間大部分暫停營業,據估算36天經濟總收入少收約26多億元,文旅企業生存和經營麵臨前所未有的困難。
疫情發生以來,國家、省、市出台了一係列政策文件以支持各類企業應對疫情共渡難關。《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複工複產若幹措施的通知》(梅市府明電〔2020〕6 號)文件提出要積極開展暖企行動,共同推動國家、省、市各項應對疫情的惠企政策落地見效。因此,在全麵梳理國家、省、市相關支持政策的基礎上,針對文旅行業特點,製訂出台《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文化旅遊企業發展的實施方案》(下簡稱《實施方案》),對有效緩解文旅企業經營困難具有重要作用,對推動文化旅遊產業市場複蘇和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主要支持內容
《實施方案》從支持對象、支持措施、措施時效等方麵對我市支持文旅企業複蘇提出了措施。
一方麵明確了支持對象。《實施方案》支持的對象為在我市注冊的文化、旅遊企業(含A級旅遊景區、旅行社、星級酒店、民宿、網吧、KTV和其他為遊客和市民提供出行、遊覽、文化娛樂等相關服務活動的企業)。
另一方麵明確了支持文旅企業發展的18條支持措施和相應責任單位。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一)幫助文旅企業紓困減負。包括減免2020年旅遊協會會員會費,暫退旅遊服務保證金,減輕租金負擔、稅費負擔和社會保險負擔,免費順延一個月有線電視收視費等。
(二)推動文旅企業複工複產。包括支持網上在線培訓、鼓勵有條件的旅遊企業積極參與承接政務商務活動,以及配發必要的防疫物資。
(三)扶持振興文旅產業。包括落實兌付2017-2018年度旅遊產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和引客入梅扶持資金,製訂出台《梅州市鼓勵引客入梅實施辦法(2020-2022年)》,並結合我市實際,對國家3A級旅遊景區進行資金扶持。
(四)恢複壯大文旅市場。精心策劃我市文化旅遊係列宣傳和市場推廣活動,在疫情結束後,鼓勵各縣(市、區)開展“市內聯遊”。大力推廣鄉村旅遊精品線路,鼓勵文旅體企業線上線下融合創新,推廣線上消費、體驗消費、智能消費等消費新模式。
三、辦理指南
企業可向政策對應的責任單位谘詢辦理程序。
四、實施時效
本方案執行期暫定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上級政策措施已經明確執行期的,按已規定的期限執行。中央、省出台相關支持政策措施的,按照上級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