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753001/2024-00771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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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梅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1-04 | ||
名 稱: |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長《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梅州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4-11-05 | ||
文 號: | 梅市府〔2024〕15號 |
梅市府〔2024〕15號
梅江區、梅縣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粵府令第277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經評估,市政府決定延長《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梅州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梅市府〔2019〕28號)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在繼續施行期間,該文件如有修改或廢止,以新修改公布的文件或廢止的通知為準。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