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發布機構: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18
名  稱: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梅縣區大力扶持發展現代農業獎勵辦法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4-11-13
文  號: 梅縣區府〔2024〕7號

梅縣區府〔2024〕7號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梅縣區大力扶持發展現代農業獎勵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和省、市屬駐梅各單位:

  《梅州市梅縣區大力扶持發展現代農業獎勵辦法》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農業農村局反映。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梅州市梅縣區大力扶持發展現代農業

獎勵辦法(修訂)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全麵推進“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大力支持發展特色高效現代農業,夯實社會主義新農村產業基礎,推動梅縣老區蘇區加快振興、共同富裕,特製定本獎勵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麵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積極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推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全麵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

  二、資金安排及獎勵範圍

  (一)資金安排。梅縣區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獎勵資金(以實際為準),由區統籌各級涉農資金安排解決,用於加大對現代農業發展獎勵扶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

  (二)獎勵範圍。在梅縣區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生產的農業經營主體(含預製菜)和相關管理單位,均屬於本資金獎勵範圍。

  三、獎勵對象及內容

  糧食生產安全先進鎮、十佳優質金柚示範園、優質茶葉示範園、區級以上重點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性家庭農場、農業四上企業、農業科技發展、農業品牌建設、農業機械推廣先進單位等。

  四、獎勵扶持辦法

  (一)糧食生產安全先進鎮

  區每年組織評審小組早晚兩造對各鎮(高管會)糧食生產情況進行綜合考評,綜合評分前五名的鎮分別給予2萬元的獎勵。

  (二)十佳優質金柚示範園

  區每年組織評審小組對全區的金柚園進行評審,評選出十佳優質金柚示範園,分別給予1萬元的獎勵。

  (三)優質茶葉示範園

  每年評選出三個優質茶葉示範園,分別給予1萬元的獎勵。

  (四)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  

  對新獲得國家、省、市、區級重點農業龍頭企業認定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當年評為國家、省、市、區級“合作社示範社”的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5萬元、1萬元的獎勵;對當年評為省級、市級、區級“示範家庭農場”的分別給予2萬元、1.5萬元、1萬元的獎勵。對同時獲得不同級別農業龍頭企業認定的,按就高不就低的獎勵原則,不進行累加獎勵。

  (五)支持農業四上企業上規納統

  對上一年度按統計部門要求完成係統申報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3萬元、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餐飲業給予2萬元獎勵。

  (六)支持農業科技創新發展

  獲得省農業科技推廣獎一、二、三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3萬元的獎勵。

  (七)支持農業品牌建設

  1.對農產品新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獎勵3萬元、富硒農產品獎勵3萬元、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獎勵3萬元、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獎勵3萬元、特質農品獎勵2萬元、綠色食品認證獎勵2萬元、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認證的企業或協會獎勵1萬元,對新入選省“粵字號”農業品牌目錄獎勵1萬元。  

  2.由農業農村部門組織(農業企業自費參加的)農業類企業參加各級各類農博會、展銷會的,對參加省外、省內、市內農博會、展銷會的農業類企業分別給予0.6萬元、0.5萬元、0.2萬元的獎勵。

  (八)支持農業機械化發展

  每年評選出2家大力開展農業機械推廣的先進單位,分別給予1萬元獎勵。

  考核數據年終由農業農村部門歸口統計,對同時獲得不同類別的獎勵可累加獎勵。

  本獎勵辦法從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2010年1月12日發布的梅府〔2010〕1號文不再實施,扶持發展現代農業獎勵辦法按本辦法執行。


文件解讀:《梅州市梅縣區大力扶持發展現代農業獎勵辦法》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