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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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30 | ||
名 稱: | 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關於延長《梅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有效期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4-07-30 | ||
文 號: | 梅市文廣旅通〔2024〕19號 |
梅市文廣旅通〔2024〕19號
各縣(市、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有關單位:
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我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現將《梅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有效期延長3年,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反映。
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