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發布機構: 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成文日期: 2024-06-30
名  稱: 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關於延長《梅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有效期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4-07-30
文  號: 梅市文廣旅通〔2024〕19號

梅市文廣旅通〔2024〕19號


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關於延長《梅州市

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

與管理辦法(試行)》有效期的通知


各縣(市、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有關單位:

  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我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現將《梅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有效期延長3年,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反映。


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2024年6月30日


文件解讀:關於延長《梅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有效期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