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753001/2022-00806 | 主題分類: | 衛生和計劃生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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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梅州市衛生健康局 梅州市財政局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14 | ||
名 稱: |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梅州市衛生健康局 梅州市財政局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製定和調整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2-01-14 | ||
文 號: | 梅市醫保規〔2022〕2號 |
梅市醫保規〔2022〕2號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直各公立醫療機構: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建立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製的指導意見》(粵醫保規〔2020〕1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公布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粵醫保規〔2020〕6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公布虹膜複位術等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粵醫保發〔2020〕43號)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和廣東省新公布和修訂的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定價工作,並同步對部分項目價格進行動態調整,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促進公立醫療機構良性運行,結合我市實際,製定和調整了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
全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
二、製定和調整內容
(一)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製定
1.新公布和修訂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定價。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網上就診診查費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參考價的函》(粵醫保函〔2021〕139號)規定,我市三級公立醫院定價不高於省參考價90%。二級醫療機構價格按三級公立醫院價格標準下浮8.2%,一級醫療機構價格按三級公立醫院價格下浮16.2%標準執行。
2.基層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定價。按三級公立醫院基本醫療服務價格下浮16.2%(診查費、注射費除外)標準執行。
(二)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
1.提高各等級醫療機構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急診診查費、住院診查費、急診監護費、院際會診、遠程會診的標準(8項);
2.提高護理類、病理檢查類等價格偏低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48項);
3.提高技術難度較大、風險程度相對較高的臨床診療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83項);
4.降低部分主要利用儀器操作、價格偏高的醫技診療類及技術難度降低的手術治療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21項)。
三、工作要求
(一)請各醫療機構按照通知要求及時調整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按明碼標價製度和日費用清單製度做好價格信息公開工作,保障患者對其就醫全過程價格信息的知情權,自覺接受群眾和有關部門的監督,並做好價格調整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二)非公立定點醫療機構按照本定價表中同級別公立醫療機構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納入醫保支付範圍,自行設立項目或超過標準收費部分不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四、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零時起執行,有效期五年。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1.梅州市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調整表
2.梅州市基層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定價表
3.梅州市新公布和修訂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定價表
4.梅州市六歲以下兒童加收項目價格表
5.梅州市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彙總表
(附件詳見電子版)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梅州市衛生健康局
梅州市財政局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政策解讀:《關於製定和調整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