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有關單位:
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我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現將《梅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有效期延長3年,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反映。
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2024年6月30日
文件解讀:關於延長《梅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有效期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