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2021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對紀檢監察幹部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情況,彰顯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刀刃向內、從嚴從實加強自我監督、持續整治“燈下黑”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釋放了嚴管嚴治的強烈信號。
建立健全相對獨立、職能完整、覆蓋係統的紀檢監察幹部監督機構,為切實強化對紀檢監察權力運行監督製約提供有力組織和製度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誰來監督紀委”、防止“燈下黑”的問題。2014年3月,紀檢監察幹部監督機構應運而生,對紀檢監察幹部行使權力情況直接進行監督,對違紀違法問題直接查處,既監督幹部,也監督工作。2021年全國紀檢監察係統共接收涉及紀檢監察幹部問題線索或反映3萬餘件次,處置涉及紀檢監察幹部問題線索2.5萬餘件,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紀檢監察幹部2.6萬餘人次,這些數據充分體現了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嚴的主基調不放鬆,以有力措施保證紀檢監察隊伍先進性和純潔性。
紀檢監察權是重要的公權力,是治權之權,必須受到最嚴格的約束和監督。紀檢監察機關不是“保險箱”,紀檢監察幹部沒有天然的“免疫力”。黨的十九大以來,隨著國家監察體製改革全麵推進,監督範圍擴大了,權限豐富了,紀檢監察幹部麵臨的風險考驗更加嚴峻複雜。當前,腐敗和反腐敗較量還在激烈進行,紀檢監察幹部處在正風肅紀反腐一線,容易成為別有用心之人的“圍獵”對象。從查處的案例看,2021年,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中央紀委原派駐國家煙草專賣局紀檢組組長潘家華,河北省紀委原副書記馬玉蟬等多名紀檢監察幹部被查處。執紀違紀、執法違法,危害更烈、影響更壞,嚴重透支紀檢監察機關的公信力,影響黨的形象。這警示我們,嚴管嚴治、自我淨化須臾不可放鬆,必須堅決清除害群之馬、防治“燈下黑”,切實把紀檢監察權關進製度的籠子。
紀檢監察隊伍是推進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要以鮮明堅定的態度、務實有效的舉措,加強規範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強化自我監督和約束,自覺做遵紀守法的標杆。要把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貫穿自身建設,進一步加強思想淬煉、政治曆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不斷增強同腐敗作鬥爭的意誌和本領,錘煉過硬的思想作風、能力素質,以黨性立身做事,剛正不阿、秉公執紀、謹慎用權,不斷提高自身免疫力。要明確權力邊界、健全內控機製,增強法規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主動接受黨內和社會各方麵的監督。要自覺同紀檢監察隊伍中政治動搖、放棄原則、作風不正、清廉失守的人和事作鬥爭,嚴肅查處以案謀私、串通包庇、跑風漏氣等突出問題,堅決清理門戶,以身邊的典型案例為鏡鑒,深化警示教育,加強自身改造,始終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
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要求,完善監督執紀執法權力運行內控機製,堅決查處執紀違紀、執法違法、失職失責行為,切實解決“燈下黑”問題,自覺做遵紀守法的標杆。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時刻保持對“腐蝕”“圍獵”的警覺,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