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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投案成反腐新常態——黨的十九大以來至今年4月,梅州共有20人主動投案
發布時間:2019-07-25  來源:南方日報  瀏覽次數:1680   字號:
    201829日,彼時梅州市監察委員會剛剛掛牌成立還不到1個月,梅州市紀委監委信訪室迎來一位特殊的客人,盡管此時還有一個星期就將迎來狗年春節,但他卻等不及年後再來。這位特殊的客人是管職明,他是來主動投案的,在信訪室他主動交代他作為梅州市市政建設集團公司的職工,私自挪用資金用於買賣黃金、炒股等違紀違法事實。

管職明的案子並非個例,數據顯示,近年來尤其是監委成立之後,梅州市內主動投案自首人數呈現增加態勢。黨的十九大以來至今年4月,梅州市共有20人主動投案,主動投案成梅州反腐新常態。


震懾、政策感召雙管齊下

主動投案人數漸增

20181121日,五華縣安流鎮吉程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主任陳某雄主動投案,如實交代其任職期間收受他人賄賂款的事實,並積極退贓。

2019314日,梅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保障股股長陳某龍主動投案,主動交代其2018年在任梅江區客都大橋連接線項目灣下工作隊資料員期間,存在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國家征地補償款的問題。

……

在高壓震懾和政策感召下,越來越多的違紀違法黨員幹部選擇主動投案,黨的十九大以來至今年4月,梅州市共有20人主動投案。

有專家表示,越來越多的違紀違法黨員領導幹部主動交代問題,一方麵說明高壓懲治產生了較強的震懾作用,違紀違法者的僥幸心理越來越弱,不敢腐的成效明顯;另一方麵也表明預防腐敗製度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黨員幹部對腐敗機會、腐敗收益的期望值越來越低,不能腐的製度籠子越紮越牢。

數據說明反腐力度,2018年梅州市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3643件,立案1242件,同比上升38%,辦案總數首次突破千件,結案1196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152人。梅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黃建固在梅州市第七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表示,2019年要取得全麵從嚴治黨更大戰略性成果,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

除了保持反腐力度外,梅州市紀檢監察機關還通過召開警示教育會、通報典型案例、加強政策宣傳等形式,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的“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落到實處,加強“教育拯救幹部”執紀效果。

在追逃追贓工作開展過程中,梅州市紀委監委就通過向外逃人員親屬好友講政策、講法律、講出路,用政策和親情感化追回兩名外逃人員。2018123日,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非法牟利而被列入調查的五華縣河東鎮高榕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周某君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目前,其因主動投案自首且積極配合退還非法所得,得到寬大處理,公安機關對其采取取保候審措施。2019426日,涉嫌尋釁滋事罪的五華縣安流鎮藍田村黨支部原委員陳某林,在親屬的陪同下到安流鎮派出所投案。


 “僥幸觀望”到“主動交待”

違紀違法黨員幹部態度轉變

 “經過巡察組的一番思想工作後,我意識到我所犯的錯事已經包不住了,便主動坦白承認了。”這是蕉嶺縣國有皇佑筆林場場長郭某忠來蕉嶺縣紀委監委投案時所寫檢討書中的內容。

20181025日,郭某忠來到蕉嶺縣紀委監委信訪室主動投案,並表示一段時間內“自己內心非常痛苦,夜不能寐,就像丟了魂似的,強顏歡笑,度日如年,考慮再三之後,覺得這是最後一次機會了,所以決定主動坦白,並主動上交違規資金。”

煎熬、痛苦、焦慮……許多“問題黨員幹部”在懺悔記錄中常用類似的形容詞形容違紀違法行為發生後的心態,在“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重遏製、強高壓、長震懾”氛圍之下,越來越多“問題黨員幹部”認識到難逃審查調查,便放棄僥幸心態,主動交代問題。

 “我現在向組織交代一切”“我也交代”“我也交代”……四天之內,梅州市豐順縣小勝鎮中社村支部書記李某文、中社村原村支部書記李某東、縣扶貧局副局長張某平等五人先後到豐順縣紀委監委投案,坦白交代問題。

事情源於20186月,群眾舉報小勝鎮中社村幹部存在截留挪用扶貧專項資金的問題。

接到舉報後豐順縣紀委監委成立了調查組,在固定相關外圍證據後敲山震虎,向相關人員傳達信息:組織已經掌握了大量事實證據,如果涉案人員不如實交代,極有可能成為“被立案審查的極少數”。

 “喊話”之後,看似風平浪靜的表麵暗地裏波濤洶湧。

 “同誌,我想著犯下的錯誤遲早會被組織發現,心理壓力很大,夜裏睡不著,很糾結,所以就決定主動交代問題,爭取從寬處理。”中社村村委主任李某文在調查組“喊話”的第二天主動來到了調查組的辦公室。

隨後,調查組人員再次釋放信號,敦促其他可能涉案人員主動交代違規違紀問題,在政策感召下,其他四名涉案人員逐漸放下心理包袱,投案主動交代問題。

紀律麵前靠蒙混永遠無法過關。梅州一批“問題黨員幹部”在巡察進農村、“拍蠅”無死角,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納入監察範圍、“管不到”成為過去時的背景下,轉變態度,拋棄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他們或自知問題終難掩蓋,或為了得到從寬處罰、改過自新的機會,或因為家人勸說、厭倦外逃……主動選擇投案。

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也在評論文章《主動投案是選擇了唯一正確的出路》中喊話:對腐敗分子來說,前方已是窮途末路,認清形勢、盡早回頭,懷著對黨的忠誠、對黨紀國法的敬畏之心,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才是唯一正確的出路。


辦案講力度也講溫度

投案態度決定“出路”

 “鑒於被告人管職明在未被采取強製措施時,主動到梅州市紀委監委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應視為具自首情節,可以依法從輕處罰,並積極退賠被害單位的經濟損失,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管職明的判決書這樣寫道,201812月,經梅江區人民檢察院審理,管職明以犯挪用資金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退賠挪用的資金人民幣3406660.76元給梅州市市政建設集團公司。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在監督執紀過程中,梅州市紀檢監察機關要求精準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做到“七看”,看違紀情節、看危害程度、看時間節點、看動機原因、看認錯態度、看一貫表現、看群眾口碑,綜合考量、慎重處置,對於主動投案、如實交代問題的黨員幹部,給政策給出路,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同時,在人文關懷上,也展現出執紀“溫度”。

 “本人於2013年因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受到上級紀檢部門的處理,本人誠懇接受上級對自己的懲處,也深刻認識到自己違規違紀行為的嚴重性,並認真反省悔悟。在受處理過程中,本人和妻子二人身患重病……住院期間,鎮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幹部同誌不計嫌本人的違規違紀行為,親切慰問我夫妻二人,給我們送來組織上的深切關懷,本人深表感謝……”這是前不久貼在蕉嶺縣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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