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關於巡察整改階段性進展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2022-04-26  來源:本站  瀏覽次數:2998   字號: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1年8月26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對我中心進行了巡察,並於2021年11月18日向我中心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階段性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強烈的責任擔當,切實抓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認識,迅速部署。2021年11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向我中心反饋巡察意見,我中心領導班子高度重視,立即於2021年11月19日召開支委(擴大)會議,認真消化梳理反饋意見,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要求中心全體幹部職工迅速把思想統一到市委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上來,把整改工作作為一場必須打贏的“硬仗”,以堅決的態度、嚴明的紀律、紮實的措施,迎難而上,堅決整改到位。

(二)強化領導,壓實責任。中心領導班子把整改工作作為一項極其重要和嚴肅的政治任務來抓,中心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為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於2021年11月19日成立由中心主要領導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部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巡察整改工作。此外,中心領導班子圍繞巡察發現的問題,還於2021年12月1日及時召開了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前就中心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在巡察情況反饋意見等方麵,通過向本單位幹部職工發放征求意見表和開展談心談話等方式,廣泛征求、收集意見,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在此基礎上,領導班子和領導班子成員針對巡察反饋問題認真對照檢查,深入剖析根源,一一對應製定整改措施,認真撰寫班子和個人對照檢查材料,並主動向市自然資源局黨組和市紀委監委駐市自然資源局紀檢監察組彙報會議籌備工作進展情況,邀請市紀委監委駐市自然資源局紀檢監察組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人事科有關人員列席參加會議。會上中心主要負責同誌通報了專題民主生活會的會前準備情況並代表中心領導班子作了對照檢查發言,接著領導班子成員逐一進行對照檢查發言並接受其他班子成員的批評意見,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市紀委監委駐市自然資源局紀檢監察組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人事科列席同誌作出了工作要求。

(三)分解任務,細化措施。圍繞巡察反饋意見指出的6大方麵16個主要問題,經梳理細化分解為24個具體整改問題,針對性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關於落實市委第一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部室、責任人員、整改時限。

(四)健全機製,狠抓落實。中心主要領導定期召開巡察整改工作推進會,研究重點工作、分析重要問題、打通關鍵環節、決策重要事項、督促工作推進,各分管領導、各部室負責人根據責任分工,主動認領、對號入座、狠抓落實,確保了巡察整改工作紮實有效推進。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時,中心領導班子及時總結整改經驗和不足,並通過建章立製將巡察整改工作常態化、製度化、長效化,製定或修訂了《梅州市市本級儲備土地管護工作製度》等10項工作製度和《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資金核實工作方案》等2項工作方案,確保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

目前,細化分解的16項24個問題,已完成整改23個,占任務數的95.83 %;未完成整改任務的1個問題,正按《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關於落實市委第一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的要求,有序推進。

二、盯住巡察發現的問題,逐項逐條真改實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第一方麵問題:上次巡察整改存在的問題

(一)原下屬廣安公司資產賬務處理不徹底

1.對“處理國有資產做法簡單、作風粗糙”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2021年12月10日支委(擴大)會議組織中層以上幹部、2021年12月13日分管副主任組織計財部人員學習了《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二是2021年12月22日與有資質的評估機構簽訂《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資產評估服務定點議價采購合同》采購資產評估服務,委托其對中心名下5間店鋪進行價值評估,2021年12月28日該公司出具了《房地產估價報告》,2022年1月11日已按評估價值入賬,做到賬實相符。

三是2021年12月30日經向市不動產檔案管查詢,除5間店鋪外,中心名下無其他房產,因此不存在其他類似情況。

四是2021年12月28日已向梅州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發出《關於請盡快盤活店鋪資產的函》,建議其盡快盤活該5間店鋪資產,增加經濟效益。

2.對“賬務清理不徹底”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

整改過程:

一是2021年12月15日印發《關於成立往來款清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成立往來款清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二是我中心已於2021年12月30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巡察指出的17項原廣安公司掛賬往來款進行清理,並於2022年1月10日簽訂了委托合同。

三是我中心已根據會計師事務所2022年2月18日出具的專項審核報告,全麵完成17項原廣安公司掛賬的往來款的清理工作。

(二)管黨治黨責任仍未抓嚴抓實

3.對“以案治本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已於2022年1月6日印發修訂後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完善本單位違法違紀案例警示教育工作製度,明確要求加強對本單位發生的違紀案例的警示教育,對本單位黨員、幹部職工受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置的違法違紀案例,要結合紀教月、談話提醒、組織生活會、幹部職工大會、民主生活會、主題黨日等至少開展一次專題警示教育活動。

二是已組織開展以案治本係列活動:2021年12月30日召開專題支委班子會、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專題警示教育,2021年11月30日召開全體幹部職工大會開展專題警示教育,以本單位近年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例作為“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每位職工針對典型反麵案例結合工作實際進行自省並談心得體會。中心已於2021年12月組織黨支部委員之間、黨支部委員和黨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開展談心交心,相互提醒、交流提高的以案治本警示教育專題談話提醒活動。

三是通過單位身邊反麵典型案例,對單位工作製度進行了梳理完善,2021年9月16日製定了《關於開展談話提醒構建抓早抓小工作機製的實施意見》、2022年1月6日修訂了《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黨支部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2022年1月13日修訂了《儲備土地出入庫工作流程》等。

4.對“對黨風廉政建設部署落實不夠重視”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2022年1月6日印發出台修訂後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明確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黨廉工作,並結合領導班子成員分管工作實際情況細化製定領導班子成員責任內容。

二是2022年1月10日召開班子會議認真研究2021年度領導班子述職述廉報告內容,結合年度工作實際深入總結和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將巡察整改有關實施進展情況作為述職述廉報告的重要內容。單位主要負責人已對三位副主任的述職述廉報告進行審閱把關 ,三位副主任的述職述廉報告均已體現黨風廉政建設內容且無雷同。

三是班子定期召開巡察整改工作推進會,至目前共召開10次推進會。

(三)執行組織生活製度、《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仍不夠嚴格

5.對“執行組織生活製度不夠嚴格”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2022年1月6日印發出台修訂後的《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黨支部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製度,明確對受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仍在影響期內的黨員,對其違紀違法事項要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將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對民主評議黨員等次進行從嚴把關、從嚴審核,保證不發生違規行為。

二是嚴格按照支部規範化建設方案召開組織生活會,“回頭看”巡察反饋意見後召開的專題組織生活會已體現黨員批評與自我批評發言等內容。

三是結合2021年12月30日召開的中心違法違紀案例警示教育專題組織生活會已對受黨紀國法處分人員事項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

6.對“執行《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不夠嚴格”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2021年12月10日支委(擴大)會議組織中層以上幹部、12月13日分管副主任組織計財部人員學習了《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

二是幹部人事崗位工作人員已調整為黨員,原非黨員已調離幹部人事崗位。

(四)公務用車管理仍不嚴格

7.對“公務用車管理仍不嚴格”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已修訂《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改革後公務出行保障及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

二是已嚴格執行修訂後的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做到每次有派車單、有審批、有簽名,每月15日前公示上月公車使用管理情況。

三是辦公室已按修訂後的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定期向中心支委會專題彙報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情況公示反饋意見情況。

第二方麵問題:政治意識不夠強

(五)工作謀劃有偏差

8.對“工作謀劃有偏差”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定期召集征地單位對征收工作進行研判,加強對征地單位工作指導力度,千方百計加大征收力度,促進土地收儲。

二是每年第三季度對年度收儲工作進行研究,對確因財政資金緊張造成土地收儲不能按年度計劃完成的,及時向市政府呈報調整年度土地儲備計劃。2022年1月4日我中心已提請市局向市政府呈報2021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執行情況,並已經市領導同意。

三是2022年1月12日中心支委會研究部署年度土地儲備計劃編製工作,明確要嚴格按照《土地儲備管理辦法》規定,根據城市建設發展和土地市場調控的需要,結合年度供地計劃、地方財力和征拆進度等因素,認真研究編製年度儲備計劃,切實提高計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2022年度計劃儲備土地數量控製在1000畝左右。結合財政批複征拆資金預算情況,中心已於3月31日將製定的2022年度儲備計劃上報市局呈市政府批準。

(六)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堅決

9.對“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堅決”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2022年1月12日中心支委(擴大)會議組織學習了《市政府工作會議決定事項通知書》文件精神,要求嚴格按照文件精神核實好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款、工作經費;

二是《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資金核實工作方案》已於2022年1月13日印發。方案已明確成立市、區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資金核實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三是2022年1月5日到三角鎮新城辦調取江南新城項目工作經費賬戶資料、2022年1月10日向梅江區財政局調取江南新城征地拆遷補償賬戶資料。

四是按政府采購程序,2022年1月13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資金進行審核,會計師事務所於2022年2月28日出具《關於梅州市梅江區江南新城建設項目收支專項審計報告(初稿)》。

五是我中心在征求梅江區政府意見後於3月15日通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正式審計報告。根據審計報告內容,我中心起草《關於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資金及工作經費核實情況報告》。

六是按照《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資金核實工作方案》要求,於3月18日下午在中心2號會議室召開市、區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費用核實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審定《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資金及工作經費核實情況報告》,達成一致意見後於3月23日向市局呈報《關於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資金及工作經費核實情況報告》。

(七)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真認賬、真反思存差距

10.對“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真認賬、真反思存差距”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我中心已於2021年12月1日召開市委“回頭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領導班子成員認真開展對照檢查,深入查找自身存在問題,明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是中心主要領導已對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一一審閱把關,沒有出現發言材料照搬中心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內容的問題。

第三方麵問題:履行職能責任不到位

(八)依法行政不到位

11.對“對不屬於台資企業庚發公司的310平方米公共設施用地預撥補償款”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2022年1月12日分管副主任組織開發利用部人員學習了《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財務管理製度》《梅江區土地房屋征收資金審核撥付工作流程》《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各部室業務流程》,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做好梅江區征拆項目資料的審查工作。

二是該訴訟案件於2021年9月22日在興寧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21年12月9日判決梅江區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勝訴,2021年12月22日庚發公司提起上訴,區中心於2022年1月6日寄答辯到興寧法院,2022年2月21日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庚發公司案件進行二審。

三是2022年1月13日中心向梅江區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發出《關於請繼續做好庚發公司補償款追回工作的函》,督促梅江區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繼續跟進其在法院起訴要求庚發公司退還310平方米公共設施用地補償款的訴訟案件辦理情況,按法律程序盡快追回該筆補償資金。

四是2022年3月7日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庚發公司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12.對“2020年7月中心對儲備土地入庫把關不嚴,現場勘察不深入,對庚發公司在儲備土地上建築圍牆未能及時發現,即將該土地收儲入庫”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2022年1月13日印發出台修訂後的儲備土地出入庫工作流程,完善已征收、收回土地移交入庫現場勘測等工作程序,明確對與周邊群眾房屋、圍牆等設施相鄰的擬入庫地塊,現場勘察時邀請測繪機構進行現場放線。

二是2022年1月12日中心支委會研究部署儲備土地入庫工作,要求嚴格按照規定工作程序把關儲備土地入庫工作,對與周邊群眾房屋、圍牆等設施相鄰的擬入庫地塊,現場勘察時邀請測繪機構進行現場放線,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避免出現權屬和界址糾紛。

三是已對存量儲備土地建立台賬進行管理,並進行了全麵排查,目前尚未發現存在問題。

13.對“在未經依法確定庚發公司圍牆為違法建築的情況下,發布清場通告並於2020年12月強製拆除該公司的圍牆、停車場等設施,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2022年1月6日印發出台《梅州市市本級儲備土地管護工作製度》,嚴格規範儲備土地管護工作程序,明確對儲備土地上發現違法建設行為且當事人不自行拆除,又不書麵同意由我中心組織拆除或不同意將建築移交我中心作為儲備土地上國有資產的,依法移交相關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二是分管副主任組織招商推介部人員於2021年12月21日學習了《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儲備管理辦法》,2022年1月5日學習了《行政強製法》《行政處罰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九)入庫儲備土地管護存在廉政風險

14.對“一是未利用好儲備土地管護政策,管理方式簡單;二是委托管護存變相無償利用;三是部分委托管護土地被違法搭建”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2021年12月30日已完成委托管護儲備土地搭建問題清查工作,除原阿李塑料經營部托管土地外,其他托管土地未發現違反托管合同約定擅自進行搭建的問題。

二是2022年1月6日印發出台《梅州市市本級儲備土地管護工作製度》,明確自行管護、委托管護和臨時利用的適用範圍與程序,對除國有行政企事業單位以外需臨時利用土地的,采取有償、公開方式進行。

三是根據《市政府工作會議決定事項通知書》的工作部署,為充分利用好儲備土地管護政策,我中心編製了《市土地儲備中心與嘉城建設集團合作開展市本級儲備土地管護工作方案》,經征求市國資委、嘉城集團意見後,於2022年1月7日報經市局批準執行,並與嘉城建設集團簽訂了《梅州市市本級儲備土地管護合作協議書》。同時,我中心按照“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則,逐步將儲備土地移交嘉城建設集團進行管理,並督促嘉城建設集團嚴格按照合作協議約定開展儲備土地管護工作。截至2022年4月12日,我中心已完成30宗儲備土地移交管理工作。

四是為進一步加強儲備土地日常巡查管護工作,我中心從2022年1月起全新啟用《儲備土地日常巡查工作日誌表》《儲備土地巡查管護工作紀錄表》《儲備土地管護存在問題統計表》,對每宗土地的日常巡查和問題處理的進展情況進行詳細記錄,每月由巡查人員和部室負責人簽名確認、中心領導簽閱後歸檔保存,此外,還逐步按“一地一檔”方式建立地塊管理檔案,極大地完善了日常巡查管護工作機製,提高了儲備土地管護的計劃性和科學性,實現對存量儲備土地(包括已托管土地)的日常巡查管護無死角、全覆蓋,有效防止侵害儲備土地權利行為的發生。

五是阿李塑料經營部已於2022年1月16日出具其在儲備土地上所建房屋產權歸我中心所有的書麵意見,我中心已於2022年1月17日將房屋移交嘉城建設集團管理。嘉城建設集團已按照《梅州市市本級儲備土地管護合作協議書》,按程序辦理房屋公開招租手續,並於2022年2月9日正式成交。

(十)履行指導職能不到位

15.對“個別項目加征土地未按規定經專業機構評估,中心未及時指出問題規範工作”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對2019年以來實行包幹征拆的所有項目共14宗進行了逐一排查,防止其他項目出現未按規定進行評估的類似情況,目前未發現存在類似情況。

二是2021年12月27日發函梅江區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關於進一步規範梅江區征地拆遷項目包幹審核工作的通知》,指導督促梅江區對加征的土地要嚴格按照規定由專業評估機構對土地價格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不能簡單地按照每畝成本來測算征收補償費用。

三是今後嚴格按照《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各部室業務流程》《征地拆遷項目預算包幹審核工作流程》《關於進一步規範梅江區征地拆遷項目包幹審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執行。

第四方麵問題:存在投資有價證券長期未清理未上報問題

(十一)存在投資有價證券長期未清理未上報問題

16.對“存在投資有價證券長期未清理未上報問題”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經2021年12月10日中心支委會研究,並按程序報請市局同意和市財政局審批,12月16日市財政批準處置。

二是股票已於2021年12月23日前在證券市場全部出售成交,股票成交後,至2022年1月13日,該股票賬戶現金總資產已全額上交財政。

第五方麵問題:財務管理不嚴格,資金管理存在安全隱患

(十二)銀行賬戶管理不規範

17.對“銀行賬戶管理不規範”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過程:

一是2021年12月10日中心支委會同意精簡保留在農業銀行開設5個賬戶。

二是除保留賬戶以外的其他16個銀行賬戶已全部撤銷。

(十三)賬務未清理,長期掛賬了事

18.對“賬務未清理,長期掛賬了事”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未完成整改,預計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2021年12月15日印發《關於成立往來款清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成立往來款清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由中心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計財部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各部室負責人組成,加強對往來款掛賬清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及工作落實。

二是我中心已於2021年12月30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往來款掛賬進行清理工作,並於2022年1月10日簽訂了委托合同,要求5月31日前完成。

第六方麵問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隊伍管理不夠規範

(十四)意識形態工作有缺失

19.對“意識形態工作有缺失”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已於2022年1月6日印發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通知》。

二是《關於進一步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通知》已明確加強對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的學習,每半年召開一次班子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意識形態工作,2021年9月已召開一次專題會議。

三是2021年度工作總結、領導班子成員述職報告已專題彙報意識形態工作方麵內容。

(十五)選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

20.對“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嚴格”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2021年12月10日支委(擴大)會議組織中層以上幹部、12月13日分管副主任組織計財部人員學習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2022年1月7日分管副主任組織計財部人員學習了《廣東省市級以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粵辦發〔2017〕10號)。

二是2021年12月13日印發修訂後的《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完善了選人用人工作程序,明確在推薦選拔副科級以上幹部時,應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相關規定進行嚴格把關,經支委會審議通過意向性人選後,提請市局進行核查,核查未發現問題,再正式向市局提出推薦考察人選;建立了“三重一大”決策回避製度,如有涉及本人或親屬利害關係,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決策的情形,參與決策或列席人員應當回避。

三是組織對2018年以來中心班子會議研究的選人用人情況進行全麵排查,除巡察反饋問題外,未發現類似存在問題。

21.對“內設機構幹部配備滯後”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市局黨組已完成我中心其中一個內設機構幹部的選拔任用工作。此外,我中心已於2022年1月向市局推薦其他兩個內設機構幹部意向性人選。經谘詢市局人事科,暫未發現上述人選檔案存在問題,市局黨組正在按程序開展相關工作。

二是下一步我中心將加強與市局人事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市局黨組盡快辦理已推薦人選的選拔任用手續。

22.對“借用人員管理不夠規範”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2021年12月13日已印發出台《關於進一步規範借用人員管理工作的通知》,規範借用人員管理工作。

二是經與市局溝通,借用人員已全部返回中心工作。

(十六)幹部職工因私出國(境)管理存在漏洞

23.對“登記備案信息更新不及時”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2021年12月13日印發出台《關於進一步規範幹部職工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由計財部具體負責,嚴格登記備案信息工作管理。

二是已完成退休、調離等人員的備案信息變更登記工作。

24.對“執行因私出國(境)管理規定不嚴格,證件管理未應交盡交”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2021年12月13日印發出台《關於進一步規範幹部職工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規範出國(境)證件管理,嚴格把關登記出入境情況。

二是單位所有人員辦理的護照和港澳通行證均已上交單位統一保管,並建立台賬進行管理。

三、堅持標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努力開創土地儲備工作新局麵

經過三個月的集中整改,我中心巡察整改落實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也應該清醒認識到,目前取得的成效隻是初步的,還有不少需要重視和需要解決的問題。下一步,我中心將繼續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組的要求,突出堅持黨的領導,聚焦全麵從嚴治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機製,加大製度執行力度,鞏固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成果,確保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

(一)強化責任擔當,始終把整改工作擺在突出位置。中心領導班子將始終把抓好巡察整改擺上重要位置,納入重要日程,進一步加強對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謀劃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指導糾正。把整改責任壓實到崗、落實到人,以嚴格的責任到位推動整改落實到位。

(二)堅持緊盯不放,確保各項整改任務落到實處。中心領導班子將始終保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質量不降的整改定力,切實把中心巡察整改後續工作抓緊抓實抓好。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還沒有完全徹底解決的問題,嚴格按照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要求,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按時整改到位;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問題,常抓不懈,持續用力,確保整改成果落地見效。

(三)注重標本兼治,建立健全長效機製。中心領導班子將堅持舉一反三,以點帶麵,深刻剖析原因,深挖問題根源,認真汲取教訓,研究治本之策,通過建章立製,將整改措施製度化、規範化、長效化,從而推動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壓緊壓實,把整改效果和製度完善結合起來,建立長效機製,努力將巡察成果轉化成為推動土地儲備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

我中心將以這次巡察整改為契機,持續深化紀律作風建設,把巡察成果體現到日常工作中,以強烈的政治擔當,做到真反思、真負責、真整改,推動土地儲備事業高質量發展。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係方式:電話:0753-2191810;郵政信箱:梅州市新中路9號;郵政編碼:514021;電子郵箱:mztczx@meizhou.gov.cn。



中共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支部委員會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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