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的統一部署, 2018年6月20日至8月28日,市委聯合省公安廳黨委,派出市委第四巡察組對市公安局黨委進行了巡察,並延伸巡察了梅江分局黨委。10月25日,市委巡察組向市公安局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凝聚思想共識,壓緊壓實責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緊抓實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迅速行動部署。市公安局黨委把巡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一次重大黨性考驗,不斷強化責任擔當,以思想自覺引領行動自覺。10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組向市公安局黨委反饋巡察意見後,於10月31日召開專題黨委會及黨委擴大會,研究部署市公安局黨委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要求各級各部門必須認真按照市委和省公安廳黨委關於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堅定信心、擔當負責、狠抓落實,堅決完成巡察整改任務,全力做好巡察工作的“後半篇文章”。整改期間,市公安局黨委積極組織全市公安機關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視察廣東的重要講話精神、對廣東工作的重要批示、對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等,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切實提高了開展整改工作的思想認識和政治自覺。
二是突出領導示範,層層壓實責任。市公安局黨委成立落實市委第四巡察組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公安局黨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分別任副組長和領導小組成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全力領導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各級各部門也成立了最高規格的領導機構,切實壓實“一把手”的第一責任人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同時,市公安局黨委對巡察反饋意見梳理出來的54個問題清單逐項明確了每一個問題清單的責任領導、責任單位,確保每一個問題清單都做到有一個牽頭局黨委成員、一個牽頭責任單位、一個具體抓落實的工作專班,確保責任到人、任務到點,層層傳導、壓實責任。
三是注重完善措施,抓牢任務落實。對照巡察反饋意見和市委巡察辦的整改要求,市公安局黨委逐條逐項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中共梅州市公安局黨委落實市委第四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和《梅州市公安局黨委關於市委第四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問題、措施及責任分工》,細化為6大方麵54項整改任務,製定168條具體的整改措施,按照具體問題立行立改、重點問題專項整治、長期推進工作持續深化的標準分類建立台帳,指定專人負責跟進,每周梳理對賬,滾動跟蹤盤點,健全聯動機製,定期召開整改協調推進會,落實整改情況反饋製度,做好上傳下達,及時發現解決整改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確保問題無一放過、線索無一落空、意見逐項落地。
四是堅持標本兼治,強化建章立製。在狠抓“當下改”的同時,針對巡察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著力完善治本長效機製,加快形成完備管用的“管長遠”製度體係,緊緊抓住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剖析深層次原因,總結經驗教訓,舉一反三、防微杜漸,製定完善了《關於印發<中共梅州市公安局委員會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意見>的通知》等50項製度、規定、計劃、方案。同時,組織紀檢監察組、督察支隊、審計科等部門強化對製度執行落實的監督監管,切實增強製度的嚴肅性、約束力和執行力,對有製度不執行、執行製度搞變通、落實製度打折扣的單位和個人,堅決從嚴從重進行問責處理,讓製度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關住權力的籠子”,確保巡察整改常態化的實際成果。
對照市委巡察反饋的6大方麵主要問題,市公安局黨委逐項梳理分析,細化整改任務,逐項落實牽頭領導、整改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具體措施,強力推進整改落實。截止至12月底,市委第四巡察組巡察期間和巡察結束後移交的問題線索和信訪件等快速、高效辦理,限期整改事項全部完成;須長期推進事項均取得階段性成效。
二、突出問題導向,堅持真改實改,以堅決的態度全力抓好整改工作
第一方麵問題:“四個意識”樹得不牢,黨的核心作用不突出。
1、對“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和廣東工作的重要批示的學習貫徹不到位、不深入”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通過市公安局黨委成員帶頭學、督促基層學的方式抓牢思想政治學習,市公安局黨委於10月22日、11月12日、12月6日先後召開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加強學習,並召開5次貫徹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機關民警職工大會,緊密結合公安工作實際,針對平安梅州、法治梅州建設,全麵對標“四個走在全國前列”要求和建設“三最地區”目標,緊緊圍繞“創新更多機製、邁向更高水平”總目標,全力探索推進“1+1+4”梅州公安警務戰略。
二是組織各黨支部組織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對廣東工作的重要批示、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以及在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目前各黨支部均已開展學習並做好了會議記錄。
三是更新《梅州市公安局政治理論學習要點摘編》,下發通知組織市公安局機關各黨支部(總支)切實抓緊思想政治學習並做好會議記錄,並成立專項督導組對各黨支部的學習情況進行檢查。
2、對“辦案政治意識不強、站位不高”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深刻查擺剖析,充分認識“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黨中央部署的重大工作,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本著維護政治社會穩定、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和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思想宗旨,進一步深化對“1801”專案的偵辦力度。
二是7月17日,時任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陳俊欽同誌(現任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親自擔任“1801”專案組組長,調配專案力量攻堅。本案共立24宗刑事案件,抓獲62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逮捕51人、刑拘4人,向市紀委監委等部門移送涉案公職人員線索34人次;扣押、凍結非法所得和涉案財物一批;9月27日,“1801”專案組被省公安廳評為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先進集體,榮立“集體二等功”。
3、對“一些幹警對政治巡察認識不足,積極性主動性不夠”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於10月31日召開專題黨委會和11月9日召開民主生活會,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整改不落實,就是對黨不忠誠”的重要論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為“兩個維護”的政治要求和具體行動,深刻剖析市委第四巡察組反饋意見中所指出的問題根源,舉一反三,對照查擺其它存在問題,進一步明確整改思路,確定整改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抓整改。
二是於11月16日召開全市公安機關整改工作推進大會和各黨支部(總支)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強調巡察整改的重要性,使全體民警充分認識到市委巡察工作是對市公安局的政治巡察也是“政治體檢”,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工作主動性。
4、對“落實意識形態成員單位職責分工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於10月22日,市公安局黨委中心組認真學習貫徹省委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實施細則》,嚴格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把落實意識形態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製定了《梅州市公安局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實施細則》,明確了各業務部門的工作職責,嚴格落實主管主辦和屬地管理原則。
二是製定了一係列規章製度,切實加強輿情分析研判,建立意識形態輿情定期分析研判機製。
5、對“黨委集體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於12月6日召開市公安局黨委擴大會,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統籌研究全市全年打擊犯罪、“颶風2018”、歲未年初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研究凝結提煉“新時代梅州公安精神”、“平安之鄉”建設等工作,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集體領導作用。
二是製定下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意見》、《全市公安機關深入整治警商勾結、構建親清警商關係實施意見責任分工方案》,組織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深入學習並認真貫徹執行,推動全麵從嚴治黨從嚴治警向縱深發展。
6、對“黨委領導主體意識不強”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落實黨委統一集體領導下的分工負責製,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市公安局黨委會的通知》、《關於進一步推進局長辦公會議的通知》,進一步完善規範黨委會、局辦會召開流程。
二是出台了《中共梅州市公安局委員會“三重一大”事項清單》,杜絕行政會議替代黨委會議研究“三重一大”事項的現象。
三是印製了中共梅州市公安局委員會文件頭,局黨委發文用中共梅州市公安局委員會文件頭加蓋黨委印章形式印發,杜絕行政文件替代黨委發文的現象。
7、對“將正科級的梅州市看守所主動降為副科級單位劃歸梅江分局管理,導致被省公安廳督辦,要求重新建製”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
整改過程:
一是組織監管支隊全體民警認真學習黨章和習近平總書記係列講話精神,對照巡察組反饋意見,認真開展查擺剖析,從思想上牢固樹立擔當精神理念。
二是製定梅州市看守所方案報市編辦批準,將梅江區看守所收歸市公安局直接管理,恢複設立梅州市看守所並在梅縣城東竹洋建設新看守所。
三是舉一反三,全麵梳理排查市公安局機構設置其它方麵存在問題並堅決完成整改。
8、對“落實‘放管服’有差距”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取得階段性成效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在公安部、省公安廳惠民舉措基礎上,增加了我市惠民舉措,整合車駕管、出入境、戶政等29項服務審批事項,通過舉辦警察開放日的形式,在全市23輛移動警務車和30個試點派出所推出“一窗通辦”試點工作。同時,自主研發的“便攜式綜合辦證終端”,獲評全國公安基層技術革新獎一等獎。
二是製定《梅州市創建平安校園實施方案》、《關於迅速組織開展移動警務車進社區進校園活動的通知》、《“一窗通辦”戶政業務辦理指引》、《梅州市公安局戶籍業務審批權限設置暫行規定》、《關於落實梅州市公安機關出入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創新六項便民措施的通知》等相關業務辦理指引和工作規範,推進窗口規範化建設和服務管理水平提升。
三是對各市縣二級車管業務進行明察暗訪,對惠民舉措落實不到位的要求專人負責整改,並積極推進縣級全科目考場建設,加快全部惠民舉措落地實施。
四是在央級、省級、市級等多家媒體宣傳報道了120多篇梅州公安“放管服”工作相關文章,讓更多群眾知曉惠民舉措,共享改革成果。
9、對“禁毒工作成效不夠明顯”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製定《梅州市禁毒重點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紮實開展“粵劍掃毒”“梅安2號”涉毒專項和禁毒百日行動,2018年,全市共破獲毒品刑事案件92宗,刑拘犯罪嫌疑人150人,執行逮捕133人,繳獲各類毒品約320公斤,查處吸毒違法人員649人次,強製隔離戒毒237人,有力遏製了我市毒品問題蔓延發展。有效遏製了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在我市發展蔓延。當前我市毒情形勢總體平穩,是全省涉毒違法犯罪相對較少的地級市之一。
二是開展毒品預防教育數字化平台學生注冊工作,舉辦2018年全國青少年禁毒知識競賽,組織學生全體觀看禁毒話劇《等你歸來》,進一步加強對青少年禁毒宣傳教育,遏製吸毒人員低齡化趨勢。
三是推進病殘收治場所建設,嚴格按照傳染病醫療機構標準,在第三人民醫院新院區(原華僑中學舊址)新建一棟建築麵積約3000平方米的醫技樓,設立60張床位,專門用於我市病殘吸毒人員收治。
10、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仍存在全市工作拓展不平衡、‘上熱下冷’的現象”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拓展和壓力傳導,對“掃黑除惡”工作情況在全市公安機關中每月通報一次,列明問題清單和工作進度,並報送市委、市政府,抄送各縣(市、區)黨委、政府、政法委,組織掃黑辦和刑警部門領導幹部每周到基層開展督辦指導。
二是采取一線索一專班的模式加強線索核查,目前,省督線索和51條中央轉辦線索已全部核查反饋完畢。
三是開展鐵網追逃行動,抓獲涉黑惡逃犯35人,超額完成省公安廳下達任務。2018年,共打掉涉黑組織2個、惡勢力犯罪集團10個,九類涉惡案件立案525起,破案402起,刑拘1176人,逮捕854人,查處涉案公職人員14人、村幹部13人,投案自首人員178人,繳獲各類槍支11支,查封、凍結、扣押涉案資產9668.8萬元,發放舉報獎勵金121萬元。
四是出台獎懲措施,對全市公安機關“掃黑除惡”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掃黑除惡”推進力度不強、作風不紮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懲處追責,並通過各級各類媒體廣泛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宣傳,提高全社會的參與度。
11、對“部分交管業務管理服務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正在整改,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整改過程:
一是通過增加駕考考官、延長駕考工作時間、優化考試計劃和在佘江新增科目三考試線路等舉措,進一步解決汽車駕駛員考試員積壓多問題。
二是加快兩間4S店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和一個二手車交易機動車登記服務站的審核報批,進一步向4S店下放相關車管業務權限。
三是組織全市各交警大隊對256輛重點車輛GPS整改安裝合格問題全麵開展專項檢查,對安裝行駛記錄儀專項檢查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進行通報,及時向省交管局上傳256輛重點車輛整改後的合格數據,同時組織全市交警部門每月定期路查路檢“八類重點車輛”,對安裝GPS不合格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第二方麵問題:黨建工作不紮實,基礎不牢固。
12、對“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不係統、不全麵,學習記錄不規範”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以集體學習研討、個人自學、專題調研、理論宣講、上黨課、作形勢報告等方式完善、創新市公安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學習形式,黨委成員嚴格按照學習議題提交流發言材料,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每一個專題都由一名局黨委成員負責進行專題發言,另外二名黨委成員結合工作實際進行發言、其他黨委成員提交書麵發言材料並能夠把職責、工作擺進去,談感受、談體會。
二是2018年7月份開始使用專用的學習記錄本並堅持黨委中心組學習現場記錄,杜絕黨委會與中心組學習會混記和事後補記現象。
13、對“部分中層幹部對“四個意識”概念不清,沒有入腦入心”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組織各黨支部(總支)通過黨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和領導幹部給民警上黨課等形式加強《黨章》的學習,特別是對十九大黨章的重大修改逐一講解,明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已寫入黨章,確保人人熟知,入腦入心。
二是更新《梅州市公安局政治理論學習要點彙編》並組織各黨支部學習,進一步加強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批示精神和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等內容的學習,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
14、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不深入”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結合公安工作實際,製訂印發《梅州市公安局基層黨支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製度化工作清單》,進一步細化明確學習任務、工作舉措和責任單位,切實加強高位謀劃,抓牢貫徹落實,推動學習教育活動往深裏走、往實裏做。
二是組織市公安局政治處、指揮中心、紀檢監察組、督察支隊成立聯合督導組對各黨支部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活動開展不深入、學習教育不深刻的,給予嚴肅追究問責。
15、對“民主生活會開展不深入”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市公安局黨委認真製訂民主生活會工作方案,局黨委班子對照檢查材料由黨委主要負責同誌主持起草,並組織黨委班子成員會前重點圍繞存在問題特別是領導班子存在問題撰寫對照檢查材料。
二是11月9日,市公安局黨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會上,市公安局黨委班子進行了深刻剖析,各班子成員嚴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緊扣民主生活會主題,逐一剖析存在的突出問題並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互相對每位班子成員提出具體且嚴厲的批評,充分體現“咬耳扯袖”、“紅臉出汗”,以觸動思想、觸及靈魂的態度查擺問題、落實整改。
16、對“基層黨組織不健全”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
整改過程:
一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發出《關於做好市委第四巡察組反饋意見第16項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市公安局各黨支部(總支)結合本支部工作實際製訂黨小組成立計劃,經市公安局黨委認真研究審議通過後,符合設立黨小組的指揮中心等22個黨支部共成立了92個黨小組。
二是積極向市直機關工委、行政服務中心等單位請示報告和申請,對市公安局各黨支部統一刻製支部印章,進一步規範各黨支部黨務工作規程。
三是對市公安局全體輔警入黨情況和組織關係進行全麵摸排,將38名輔警黨員統一納入到其所在警種部門黨支部進行管理,按時按量收齊輔警黨員黨費,督促輔警黨員積極參加組織生活會和加強政治理論學習。
17、對“發展黨員程序不規範”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於11月1日至22日期間,組織涉及問題的兩個黨支部先後召開了四場支部委員會(擴大)和支部黨員大會,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發展黨員工作流程》以及相關整改方案和要求,並對涉及相關問題的領導幹部和民警進行了批評教育和深刻剖析。
二是嚴格遵守發展黨員工作規範,對2018年度的預備黨員轉正時,各黨支部均按照票決的方式進行表決。同時,對未被巡察抽查到的黨支部黨員發展情況和其它黨務工作規範進行了核查,未發現存在問題。
18、對“黨員意識不強”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組織召開了老幹支部大會,明確指出部分同誌黨性不強、認識不足的問題,教育廣大退休幹部嚴格對照黨員標準,切實提高認識,自覺履行黨員義務。
二是組織專人認真開展老幹支部57人應補交黨費的核算工作,並逐一通知到位,嚴格按照補交標準進行黨費收繳, 對57人應補交2008年至2016年的黨費總額65200元於11月20日前已補交完畢。
19、對“‘三會一課’製度執行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組織市公安局各黨支部(總支)尤其是涉及相關問題的7個黨支部召開支部會議,提高認識,不折不扣落實對涉及問題進行剖析,開展批評教育,對標“三會一課”製度,將其此前學習不到位、會議記錄不完善的內容進行“重溫”,加強學習和做好會議記錄,並嚴格規範今後支委會、支部大會會議記錄。
二是市公安局黨委班子成員按照分管工作和掛點安排每周均對各黨支部(總支)黨建工作及學習情況的進行輪流檢查指導,督促各黨支部(總支)嚴格按照市委組織部《關於嚴格黨的組織生活製度的通知》要求,認真落實“三會一課”製度,做好會議記錄、學習筆記等台賬管理工作。同時,結合政治工作督導,於12月10日至14日期間,成立了督導組,對各黨支部(總支)學習情況進行了檢查。
20、對“黨員領導幹部未以普通黨員身份到所在黨支部過雙重組織生活”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市公安局全體黨委班子成員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八條規定以普通黨員身份到所在黨支部通過上黨課、談心得等方式過雙重組織生活,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充分履行好一把手職責,抓牢抓實對其他黨委班子成員的監督監管。
二是結合開展黨日活動和黨性錘煉班的形式,組織市公安局黨委班子成員於12月前分別參加了至少一次雙重組織生活會活動,所在黨支部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切實加強黨員領導幹部對所在黨支部的黨建指導和學習交流。
第三方麵問題:管黨治黨寬鬆軟,違紀違法問題叢生。
21、對“原黨委班子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對全麵從嚴治黨分析研究不夠,黨廉責任不明,製度執行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積極向市直機關工委報告成立中共梅州市公安局直屬機關委員會,進一步健全市公安局黨組織機構設置,加強黨組織管理,規範黨務工作流程,夯實黨建基礎。
二是廣泛開展全市公安機關“向公安局長說句心裏話”、“向政治處主任說句心裏話”談心談話活動,製定市公安局黨委班子成員談心談話時間安排表,定製談心談話記錄本,市公安局主要領導率先垂範,與3名基層領導幹部進行一對一的談心談話交流並親自做好記錄,截止至12月10日,全市公安機關共開展談心談話活動529場,參與交流1148人次,其中集體座談54場,一對一交流431人次,民警、職工、輔警主動預約談心談話129人次,收集意見建議362條,反映困難問題139條,並由相關職能部門嚴格落實跟進處理。
三是製定《關於加強全市公安機關隊伍問題定期分析研判工作的通知》,認真做好隊伍問題定期分析研判工作,不斷深化全麵從嚴治黨從嚴治警。
22、對“缺少經濟責任審計,一些單位財務長期失去監督”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監督的體製機製,廣泛征求全市公安機關意見建議,製定《梅州市公安機關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試行)》,建立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製度,召開專家評估會議明確經濟責任審計和項目評估工作要求,從源頭上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監督。
二是積極推進公安審計信息化建設,於9月26日組織審計部門民警參加省公安廳舉辦的“公安審計信息化係統”培訓會,熟練掌握係統使用技能和規範,認真做好係統建設對接相關工作,為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監督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23、對“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逐級遞減,濫用職權,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在全市公安係統有不同程度地存在”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正在整改,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整改過程:
一是於11月9日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相關問題進行深刻查擺剖析,製定《梅州市公安機關貫徹落實<關於深入整治警商勾結問題構建親清新型警商關係的意見>責任分工方案》和《梅州市公安機關深入推進全麵從嚴治黨從嚴治警營造風清氣正良好政治生態專項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強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逐級落實,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教育引導黨員領導幹部和廣大民警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
二是根據掌握的線索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領導和民警作出黨紀政務等處分,通過嚴肅懲戒違法違紀行為,進一步警醒教育廣大民警,嚴防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三是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注重加強隊伍日常教育管理,大力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於2018年11月製定核查方案進行全麵核查,成立工作專班開展了17場次的詢問調查,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警種部門,派出市公安局巡查組實行進駐整頓,有效防止發生重點警種、重點崗位係統性違法違紀案件。
24、對“市紀委派駐紀檢組三轉‘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取得階段性成效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市公安局黨委嚴格按照上級公安機關和市紀委關於紀檢監察“三轉”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公安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審議並加快製定專項方案,進一步推進市紀委派駐紀檢組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二是於2018年11月26日,安排駐局紀檢監察組領導幹部專門到駐廳紀檢監察組請示報告,就推進“三轉”、加強管黨治警、強化監督執紀等工作專門進行主動對接,確保駐局紀檢監察組定位明確,理清責任,突出職責主業。
25、對“監督執紀寬鬆軟”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加強內部監督執紀,製定《梅州市公安局警務廉政監督員工作辦法》、《中共梅州市公安局委員會“三重一大”事項清單》、《關於重申民警職工外出請示報告製度的通知》、《梅州市公安局開展作風整治方案》、《關於加強公務活動請示報告的通知》、《關於加強作風整治的通知》等一係列規章製度,將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對各類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從嚴從重進行問責處理,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工作氛圍。
二是深入開展明察暗訪,對違反組織紀律的相關責任領導和民警,抽調人員組成專班進行核查處置,嚴肅追究問責並在全市公安機關進行通報。
26、對“反映領導幹部問題信訪件處理不當問題”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於2018年11月迅速製訂調查方案,成立由市公安局駐局紀檢監察組主要領導任組長,刑警支隊主要領導任副組長,抽調駐局紀檢監察組、刑警支隊、法製等相關部門精幹力量組成的專案組,在前期有關部門調查的基礎上,對舉報反映的問題進行重新核實。經調查核實,該領導幹部不存在信訪件反映情況。
二是舉一反三,對近年來受理的領導批轉、上級批轉和本級受理的信件,進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排查,對舉報領導幹部涉黑惡保護傘、實名舉報民警違法違紀的信件進行全麵清理,嚴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關規定,依法依規及時做好核查消化工作。
27、對“上級交辦信訪件馬虎應付”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認真核查處置,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於2018年11月5日起抽調人員成立專班對2011年交通肇事死亡事故進行了全麵核查,未發現相關領導存在保護傘行為,對存在執法不規範造成不良影響行為的民警按相關規定給予了談話提醒。
二是嚴打違法犯罪,切實維護群眾利益,抽調辦案骨幹,加大力度偵查緝拿2011年的交通肇事死亡事故逃逸案件嫌疑人,經市公安局多部門不懈努力,於2018年11月15日成功將案件嫌疑人緝拿歸案。
三是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強化監督執紀,對各類案件嚴格執行受立案審查規定,落實責任倒查機製,確保案件依法依規處置。
28、對“縣局領導幹部幹擾影響法院判決有關案件問題”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正在整改,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整改過程:
一是成立由該縣局主要領導任組長並聯合多部門組成的專班小組,解決有關案件當事人的後續問題,並於2018年12月12日約訪當事人進行了初步協商,同時,相關涉案民警已被市紀委留置審查。
二是成立以該縣局主要領導為主任,其他局領導為副主任,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執法管理委員會,為基層執法辦案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三是製定《梅州市公安局重大疑難案件集體研究討論規定(試行)》、《梅州市公安機關受立案審查製度》和《刑事案件法製部門審核規定》,規範受立案審查工作,完善案件審核程序步驟,層層審核把關,對重大疑難案件由法製部門先行審核,後報局領導審核,進一步推動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
第四方麵問題:財務管理混亂,廉潔風險凸顯。
29、對“存在未嚴格執行公務卡結算規定等財務管理不規範問題”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組織全體財務人員於2018年11月19日召開專題整改會議,強調牢固樹立規範管理意識,加強費用報銷審核把關,針對費用報銷不規範問題,進一步健全財務監督和內部控製製度,切實從源頭上防範廉政風險。
二是製訂印發《關於重申全麵實行公務卡強製結算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務收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全局民警職工辦理公務卡進行強製結算,嚴格執行公務卡結算製度。完善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接待費用報銷須附清單,取消會議通知代替公函,杜絕白條單據入賬。加強對差旅費、會議費、夥食誤餐補助費報銷審核把關,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報銷,對虛列、轉移和轉嫁費用的,擅自擴大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責令改正,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對違規資金予以追回,並予以通報。
30、對“部分警種部門沒有執行 ‘一車一卡’定點加油問題”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全麵核查“一車一卡”定點加油和審批製度的執行情況,把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全部公務車輛(含警用摩托車和考試用車)一並納入“一車一卡”定點加油,並將“一車一卡”加油簽名的清單和報帳單據由各部門領導負責審核後一並上報。
二是製定《關於修訂完善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製度的通知》,明確規範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公務用車加油、維修等程序規定,全麵加強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31、對“公務支出管理不規範”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
整改過程:
一是經核查,5筆車輛維修費連號記賬憑證均有事前審批和明細清單,該問題被指出係巡察期間因相關民警工作疏忽,提交台賬時未及時提供報銷單據、事前審批和明細清單所致,已對當事民警進行嚴肅批評教育並責令檢討,並要求全體民警引以為戒,從嚴從實從細從全做好各項日常工作並加強台賬管理。
二是製訂《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務支出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全麵加強規範化管理,切實從源頭上防範廉政風險。
32、對“虛報夥食補助問題”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
整改過程:
一是對兩名當事民警進行談心談話和批評教育,責令全額退還夥食補助費280元並開收據證明。同時,對近年來的差旅費補助進行全方位核查,對違反規定的一律責令清退並給予追究問責。
二是組織各警種各部門加強相關財經紀律製度學習,責令當事民警所在部門召開專題整改會議,認真學習市公安局工作紀律和財經製度,特別是差旅費報銷有關規定,杜絕此類現象再次發生。
三是製訂《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務支出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完善差旅費報銷程序和財務製度規定,嚴格報銷審核把關加強差旅費管理。
33、對“差旅費報銷不規範”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於2018年11月23日前重新核查2015年至2017年6月期間,所有部門中存在幹警報銷出差餐費後又領取出差夥食補助的情況,清退費用共計21109.5元。同時,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務支出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差旅費報銷程序和規範各類辦案經費支出。
二是2018年11月30日組織部門相關責任人召開座談會,由責任人闡明問題存在的真實原因,認真學習《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關於調整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有關標準的通知》和《中共梅州市公安局委員會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意見》的規定,對照查擺自身存在的問題,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4、對“財務製度執行不嚴”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嚴格執行票據使用管理規定,組織市公安局審計科與警務保障處對各部門財務賬目進行核查,全麵取消賬目接待費用使用行政事業往來票據。
二是健全賬麵管理製度,全麵完善財務票據、賬目管理,切實加強財務規範化管理。
35、對“存在店租收入、房租收入、資產處置收入及生產收入未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問題”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全麵清理市公安局及下屬單位未繳房租收入、資產處置收入及生產收入,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非稅收入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上繳財政。
二是健全收支管理製度,全麵加強經費收支核算,實行輔助賬專門核算,每季度末全額上繳財政,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36、對“存在部分工程建設、物業管理、物資采購和服務項目等未按規定執行政府采購”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嚴格執行財審規定,所有采購項目均報送財審審核並辦理相關手續,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執行,該立項的報發改部門立項,該由市財政部門核準的,報財政部門核準。目前,物業管理、衛生保潔、勞務派遣項目等均已按規定進行了政府采購。
二是製定《梅州市公安機關貫徹落實<關於深入整治警商勾結問題構建親清新型警商關係的意見>責任分工方案》,進一步完善和細化內部控製流程,依法履行采購主體責任。
37、對“辦公用房長期閑置,造成資源浪費”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
整改過程:
一是對5間房屋閑置原因進行責任倒查,對相關責任領導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管理不到位的問題進行談話提醒並給予了批評教育。同時,全麵核查其它辦公用房使用情況,嚴肅清理整治辦公用房閑置和使用超標等不按規範使用的問題並堅決落實整改。
二是將五間房破舊設施進行拆除,並將其列入市公安局“強基固本”基礎建設的整體維修改造項目中,進一步改善民警值班備勤工作環境,並嚴格按照工程建設規定報發改部門審批。
第五方麵問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存在“四風”問題。
38、對“2016年9月以前存在部分機關主偵部門長期不直接辦案問題”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自2016年10月以來,在刑事發案總體下降的大環境下,市公安局轉變理念,主動作為,努力克服案源少的問題,製定出台《梅州市公安機關三級辦案製度》,在全市實現執法辦案同步、信息支撐同步、後勤保障同步和辦案任務捆綁、辦案責任捆綁、考核獎懲捆綁的“三級辦案”機製,探索建立大合成作戰中心,合理配置警力資源,創新執法辦案機製,推動機關主偵部門與基層單位捆綁作戰,全麵提升警種之間合成作戰的能力和水平,實現打擊效能最大化,不斷向縱深推進各項專案行動。
二是推進“四合一”平台建設,由機關主偵部門直接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盜搶、假軍牌案件,主導偵破5宗十年以上命案積案。機關主偵部門牽頭打擊盜搶、追逃、打擊涉槍、一長四必、打擊電詐等專項行動,統籌製定全市機關“颶風2018”“梅安2號”、“破小案專項行動”等工作的考核任務,明確了市公安局機關各主偵部門的考核任務、案件指標,並在“颶風2018”專項行動中發起係列集群戰,成效顯著。
三是圍繞各項專項行動,抽調骨幹民警成立工作專班並實行聯合辦理案件模式,加大對基層辦案指導和協同作戰力度,進一步提升一線民警偵辦能力。
39、對“一些幹警出具法律文書不規範問題”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對經辦民警進行談心談話和批評教育,嚴肅指出其存在問題,要求切實提高責任擔當意識,加強業務技能鍛煉,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製定法律文書審核校對製度,對法律文書及其它書麵材料的出具作出了嚴格規定,並實行雙人把關原則對法律文書等進行雙重審核校對。
40、對“一些幹警熱衷於‘跑’業績、搞浮誇應付考核”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於2018年10月31日和11月8日,組織相關業務部門召開全體民警會議,認真開展剖析整改,對相關責任領導和當事民警進行談心談話和批評教育,明令禁止“跑”業績、搞浮誇的行為。
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加強隊伍思想教育,引導廣大民警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業績觀,大力推進智慧新警務建設,以科技強警帶動工作效能提升,確保工作標準不減、成效更好。
三是製定《案件移交規定》,明確日常查獲案件移交轄區公安機關統籌辦理,日常案件移交需層報各級部門領導批準,特殊情況報主管局領導批準,嚴格落實移交案件登記備案工作,從製度上防範“跑”業績、搞浮誇行為。
41、對“一些幹警麵臨能力不足、法律知識薄弱”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製定《梅州市公安機關“鑄劍行動工作方案”(2018-2020)》,組織開展學法、普法考試和業務警種“大比武”活動,進一步加強全警業務技能教育培訓。
二是落實“上掛下派”鍛煉民警工作機製,遴選市公安局優秀青年民警幹部到縣局進行掛職副局長和到基層派出所掛職副所長鍛煉,選派一批市公安局業務骨幹到省公安廳進行跟班學習,從各縣(市、區)挑選年輕民警到市公安局對口警種跟班學習,進一步加強年輕幹部的培養和鍛煉工作,切實提高民警綜合素質。
42、對“辦事群眾態度生硬,遲到、脫崗,違反警車使用和警容警貌不端問題也時有發生”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製訂《常態化紀律作風明查暗訪工作計劃》,常態化開展督察檢查,規範機關民警著裝,通過考勤係統加強對市公安局機關民警、職工、輔警準時上下班的管理。
二是針對每月梅州市機關作風效能投訴,派出專員深入開展調查並上報市行政服務中心辦公室,並逐一發出督察通知書限期落實整改。
三是廣泛征求意見建議,製定《梅州市公安機關服務窗口評價結果運用工作方案》,進一步完善服務窗口規章製度的建立健全,開展“網上視頻督察”的建設,以信息化手段推進督察檢查工作實現全麵、高效、及時的良好效果。
43、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正在整改,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整改過程:
一是完善公務支出管理規定,全麵停止違規費用列支和市公安局向下屬國有企業報銷工作,實行專項工作專項核算,做到專款專用,下屬國有企業嚴格參照《梅州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意見》執行報銷管理工作。
二是圍繞三公經費問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嚴格加強監督管理,開展經常性督察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堵塞可能出現的漏洞,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執行並審核把關,堅決杜絕類似情況發生。
44、對“公款使用不規範”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於2018年11月23日前重新核查2015年至今,基層所隊存在以年終會議、家屬座談會等形式進行公款集體聚餐的情況,並對相關部門和當事民警進行了費用清退,共計131166元。
二是11月30日組織全體部門相關責任人召開座談會,認真學習相關財經紀律製度,對存在公款聚餐費用的單位及個人提出批評教育。
三是製定《費用支出補充管理規定》,進一步規範會議召開流程和公務接待用餐管理。
45、對“財經製度執行不嚴格”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規領取交通補貼情況進行了全麵核查, 2018年10月起全麵取消退休返聘人員交通補貼,對當事退休返聘人員給予提醒教育,對已發放的交通補貼全部清退共計98450元。
二是按照財經製度要求嚴格把關各項補助的發放,對各項費用支出在實行層層審核把關基礎上,定期開展審計核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財務管理規範合法。
46、對“工會經費收支管理不規範”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對相關單位及其負責人按照規定給予談話提醒和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深刻檢討並規範各項工作管理,建立健全製度。
二是相關單位重新修訂完善《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對經費使用的項目、理由、標準等進行了明確要求。印發了《關於規範工會經費使用審批手續的通知》,對經費使用審批流程明確為三級審批,對經費使用紀律、要求、標準進行了重點明確。
47、對“存在收取駕駛學員的夥食費以及車牌郵寄費問題”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組織相關部門和業務工作人員深入查擺剖析,認真學習中央八項規定,嚴格執行財經製度,確保從嚴監管。
二是按照上級相關規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全麵取消長途考試業務,不再收取駕駛學員夥食費。
三是製定《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車牌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按規定發放號牌,並在業務受理大廳張貼號牌發放工作規範和車牌發放工作流程,明確告知車牌領取方式。
第六方麵問題:選人用人方麵存在問題。
48、對“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嚴格問題”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 正在整改,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整改過程:
一是於2018年11月20日組織市公安局組工幹部認真學習《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實施意見》和《市管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程》,牢固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規定,從嚴、從細、從實、從全做好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二是積極向上級組織組工部門請示、彙報,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好近期相關機構領導幹部配備工作,根據能幹事,會幹事的標準給出提拔人選和推薦意見,並對其開展嚴格的廉政審查,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
三是製定《梅州市公安局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程》,對民主推薦參加人員範圍等事項作出明確規定,修正民主推薦參加人員範圍隨意性大的問題。製定《梅州市公安局科級領導幹部試用期考核辦法(試行)》,對未及時轉正的同誌進行考核轉正。
49、對“存在幹部選拔任用資格條件設置不合理”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製定《中共梅州市公安局委員會“三重一大”事項清單》,明確要求今後轉任調任我局幹部均要上局黨委會討論,且事先要到其原工作單位進行考察,避免在選調人員方麵造成失誤。同時,對未經局黨委會談論決定和缺少考察材料的專任幹部,組織人事部門對其進行補充考察並由局黨委研究討論。
二是按幹部管理權限,全麵核查民警在各類社團組織兼職情況,進一步規範民警兼職手續,並對目前在梅州市警察協會兼職的兩位同誌完善了任職手續。
50、對“存在檔案材料未及時歸檔問題”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2018年12月3日組織組工幹部認真學習《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深刻領會檔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並確定人事部門一名同誌擔任專職檔案管理員,切實加強市公安局幹部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
二是組織人員對暫未歸檔的材料全麵梳理排查,按照材料齊全、分時分類的要求認真做好歸檔工作。對考察材料沒有考察組成員簽名的,及時進行補充完善,並對相關考察組成員進行談話提醒和批評教育,要求切實提高站位,引起重視,對今後的考察工作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對個別幹部學曆存疑的,及時組織組工幹部和紀檢監察幹部深入開展學曆調查核實,向教育部門積極溝通了解情況並補充教育部門意見。
51、對“民警記功嘉獎存在搞平衡照顧、名不符實現象”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市公安機關表彰獎勵工作的通知》,把表彰獎勵工作置於全局公安工作中來謀劃,放在公安隊伍建設的重要位置來推進。結合近期各大重大安保活動和中心工作,嚴格按照獎勵指標至少向基層一線傾斜85%比例的要求,及時開展“農民豐收節”、國慶中秋、馬拉鬆比賽安保等戰時表彰,並為一批先進集體和個人向省公安廳申報記功,進一步增強了公安隊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戰鬥力。
二是在近期開展的多項表彰中,結合馬拉鬆比賽安保和掃黑除惡專項工作作為民警記功嘉獎的依據進行綜合推薦,在征求紀檢監察、督察等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分赴各縣(市、區)局(分局)召開座談會,對擬表彰對象進行考察,嚴格執行表彰獎勵相關規定,規範考核、公示、審批等各個環節,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三是近期先後召開5次獎勵評審委員會會議,對申報獎勵對象進行嚴格審核後,再由市公安局黨委研究同意,進一步推動獎勵工作科學民主決策。
52、對“幹部輪崗交流不夠”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嚴格按照上級規定的“按上一年自然減員數的90%”招收各類專業特長人員,為警隊補充新鮮血液,目前已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招警工作總結和2019年招警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積極開展2019年招警準備工作。
二是按照中央全麵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的部署要求,堅持統籌謀劃,製定《民警輪崗交流製度》,對輪崗交流的基本條件、環節程序、紀律要求等作出細化,進一步提高工作規範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將推進幹部輪崗交流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抓手,進一步加強幹部管理監督及班子調整配備,對廉政風險權責事項及廉政高風險崗位進行摸底梳理,形成加強幹部管理監督的有效舉措。
53、對“存在借調人員手續不完備的問題”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組織組工幹部對市公安局全體借調人員的相關手續進行了核查,並對借調手續不完備的人員補齊完善了相關材料。
二是嚴格執行人事借調規定,明確借調人員準入條件,規範審批手續,完善保障措施,強化各部門借調工作的監管責任和安全保密等紀律要求。
54、對“機關法製部門專業人才不足”的整改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對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全日製本科法律專業人員進行摸底,通過資格考試民警、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擇優調整到法製部門,並按《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選拔優秀專業人才提拔到領導崗位。
二是在2019年全市公安機關招警工作中擬定全日製法律本科以上學曆新警招錄計劃,進一步充實全市公安法製人才隊伍。
三是通過警銜培訓、法製業務培訓以及業務警種大比武的形式,進一步加強法製人才隊伍的教育培訓並提高法製民警法律素養和案件審核把關能力。
三、鞏固巡察成果,創新更多機製,持續推進各項公安工作再創新高
通過兩個月的全麵深入整改,我局黨委巡察整改落實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從目前來看,這些成果隻是階段性的,還存在不少問題,需要長抓不懈、綜合治理。下一步,我局將嚴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組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從嚴從實、堅持不懈,持續抓好各項問題的整改任務落實,切實從根本上加強黨的領導、深化黨的建設、推進全麵從嚴治黨治警,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實際成效推動全市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再上新台階。
一是持續抓好整改落實,確保反饋意見件件到位。市公安局黨委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進一步強化問題導向,增強政治意識和責任擔當,緊緊抓住市委第四巡察組反饋意見建議,持續推進整改,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務。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舉一反三,不斷深化和鞏固整改成果;對需要一定時間整改到位的,嚴格台賬管理,一個一個督辦,一個一個銷號;對需要其他單位協助解決的,主動和相關單位溝通解決;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緊盯不放,加強跟蹤問效,確保見到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是鞏固提升整改實效,深化公安體製機製改革。以此次巡察整改為契機,結合機構改革的要求,大力推進人民警察管理製度改革,全麵落實執法勤務警員職務序列和警務技術職務序列改革,完善健全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製度,進一步提升公安機關正規化、職業化、專業化水平;大力推進公安“放管服”改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主動對接鄉村振興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戰略實施,進一步推進戶籍製度改革、機動車駕考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推進“移動式一窗通辦”服務平台建設;大力推進公安執法權力運行機製改革,進一步簡化執法程序,提高執法效率,推動執法辦案場所智能化升級改造,完善公安機關民警依法履職免責製度,不斷提高公安執法公信力。
三是強化整改成果運用,推動公安工作再創新高。充分總結提煉此次巡察整改所取得的優秀經驗成果,市公安局黨委班子和全市各級公安機關黨組織將以這次巡察整改為動力,以最佳的精神風貌、最嚴的工作作風和最實的工作措施,以“踐行新使命、忠誠保大慶”為主題主線,堅決打贏維護政治安全、強化風險管控、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整治突出治安問題、“全民禁毒工程”等嚴打整治行動攻堅戰,努力營造更加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堅持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責任感,全力推進基層派出所交警隊提檔升級建設、智慧新警務建設等惠全警、固根本、管長遠的重點項目建設,全麵夯實梅州公安工作長遠發展的基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紮實推進“平安之鄉”建設,全麵落實“放管服”改革措施,為深化“一區兩帶六組團”建設,構建“五星爭輝”區域發展新格局,打造宜居宜業宜遊“世界客都·長壽梅州”的目標貢獻梅州公安力量。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係方式:電話:0753-2169365;郵政信箱:梅州市嘉應東路1號梅州市公安局政治處組織科;郵政編碼:514021;電子郵箱:ZZKA805@126.com。
中共梅州市公安局委員會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