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順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劉雪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21-10-28  來源:梅州市紀委監委  瀏覽次數:7037   字號:

日前,經梅州市委批準,梅州市紀委監委對豐順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劉雪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雪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紀法意識淡薄,為掩蓋其受賄犯罪事實,與他人串供編造虛假事實對抗組織調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規使用其他單位公款支付其接待費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大搞權錢交易,在工程承攬等方麵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雪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梅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梅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劉雪峰開除黨籍處分;由梅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劉雪峰簡曆

劉雪峰,男,漢族,1965年3月生,廣東省豐順縣人,在職大學學曆,1987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7年5月任豐順縣黃金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8年11月任豐順縣黃金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1年12月任豐順縣水務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13年2月任豐順縣水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年9月任豐順縣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10月任豐順縣財政局黨組書記

2016年12月任豐順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6月任豐順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

2019年12月任豐順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

2020年2月被免去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2020年6月任豐順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21年5月31日被免去豐順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職務

2021年8月2日辭去豐順縣第十五屆人大代表職務,其豐順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相應終止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