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廉大義》㉖“勵風淬節楊纘緒”
發布時間:2021-05-13  來源:梅州市紀委監委  瀏覽次數:3031   字號:

 人物小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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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纘緒(1697—1771),字式光,號紫川,廣東大埔縣百侯鎮侯南村人。父楊之徐以進士知河南光山縣,有政聲。纘緒幼承父訓,十歲能文,舉康熙六十年(1721)辛醜科進士,選庶吉士,改吏部員外郎,遷監察禦史。在焦弘勳案中堅持原則,不願畫題,觸怒雍正皇帝而被罷官。其間應兩廣總督、廣東巡撫的邀請,曾出任廣州粵秀書院山長。乾隆元年(1736)獲重新起用,任陝西階州直隸州知州,後曆任甘肅慶陽府、江蘇鬆江府、廣西桂林府及泗城府等地知府,乾隆二十二年(1757)遷任陝西按察使。兩年後致仕歸家,課讀鄉裏子弟。著有《佩蘭軒詩文集》《粵秀課藝》《謙受堂詩文集》。

在梅州大埔縣流傳著“一腹三翰院”的佳話,說的是大埔縣百侯鎮進士楊之徐的妻子饒氏生了三個兒子,撫養成人且教育有方,三個兒子不但考中進士,而且以優異成績進入翰林院,成為科舉驕子。本文介紹的傳主楊纘緒就是饒氏的長子,他不但在科場取得驕人的成績,而且在為官任上盡忠職守、秉公辦事,表現出一位古代監察官員堅守原則、敢於言事的風骨,其一生勵淬風節,晚年自號節庵,正是他一生為官清正的最好寫照。

1. 舍棄榮達,堅守風骨

楊纘緒出生於大埔縣百侯鎮的一個書香官宦家庭。百侯,原名白堠,從明代中後期開始,商貿發達,文教興盛,舉人進士輩出,被譽為客家地區的“文教鄒魯鄉”。他是明代中期白堠豪族楊淮的後裔,祖父楊士薰是位文人和知名地方士紳,父親楊之徐是清初有名的進士,曾任河南汝寧府光山縣知縣,母親饒氏來自茶陽的書香世家,茶陽饒氏家族在明代曾湧現父子進士饒相、饒與齡,因此,楊纘緒的成長環境在粵東客家山區知識分子中還是比較優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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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具有優秀的稟賦和良好的家庭氛圍,楊纘緒的讀書和進學生涯算得上是比較順利的。康熙五十五年(1716),他以第一名的成績,補澄海縣博士弟子員,即考中秀才,“文名籍籍,噪於潮郡”。次年參加鄉試中舉,年僅二十一歲。康熙六十年(1721),二十五歲進京參加會試、殿試考中進士,欽授清書庶吉士,獲得在皇帝身邊任差的資格。

雍正元年(1723)三月,楊纘緒獲得提拔,補吏部驗封清吏司員外郎,是年十一月,又轉任浙江道監察禦史,協理陝西道的監察事務。至此,楊纘緒可謂青年得誌,仕途順利。但他卻在“焦宏勳案”畫題事件上遭遇重大挫折和考驗。

所謂“焦弘勳案”緣由是這樣的。焦宏勳是莊親王博果鐸的護衛,任綜理王府出納後,以事得罪莊親王,府中人遂訐其侵隱王產,莊親王博果鐸大怒,日加棰楚。未幾王薨(去世),遺囑不許焦弘勳穿孝,嗣子允祿襲封王位,府中憎恨焦宏勳的小人尋機會激起新繼位王爺的怒火。恰巧焦弘勳過生日,有已出嫁的女兒回娘家,祝為麵食。當時尚在為去世王爺服孝的時間,內府中有人獲悉,趨報王爺允祿言焦弘勳蓄意慶祝老王爺去世,家人父子為酒食燕樂。王果然大怒,拘詰得狀,遂入奏朝廷請求將弘勳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

朝廷頒旨下三法司核議,事隸陝西道,漢族官員田嘉榖與楊纘緒方理道事,詣刑部會審。允祿遣人監審,且堅持必依照重例,毋縱容緩刑。按理這是一起事關滿人親貴內部矛盾糾紛的案件,楊纘緒可以做個順水人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滿族大員已審好的案卷上畫題同意有關判決。

但楊纘緒卻表現出堅持原則的勇氣和對人命關天案件的慎重。他認為,律載,奴婢傭工欺盜家長財物百二十兩以上者,比凡盜例減一等,焦弘勳所犯與此同,不至死;並駁斥王府人有關焦弘勳穿孝的責難,認為是“因王遺囑欲穿孝而不得,與得穿孝而不穿孝者異,何可故入人罪也”。對於這樣的死刑判決,楊纘緒與田嘉榖拒絕畫題。莊親王遂劾奏二人受賄,故豁弘勳罪。奏留中,外廷不知也。及三法司疏入,世宗始詰刑部遲延故,刑部阿爾鬆阿以漢禦史堅執不肯畫題對,下旨雲:“田嘉榖、楊纘緒俱有言職,風聞事尚許入奏,焦弘勳一案,已不畫題,又不啟奏,非沽名即徇私,令明白回奏。”又命刑部夾訊焦弘勳囑托禦史狀。雍正皇帝雖然知道是非曲直,但由於這個案子的爭端引起滿漢矛盾,所以仍認為楊纘緒兩人有“沽名釣譽”之嫌,經左都禦史朱軾從中申救甚力,楊纘緒得以免除重譴,罷官歸裏。

楊纘緒為了原則,不怕滿族親貴的威壓,不懼引起滿漢大臣不和的議論,堅持原則,重視一位滿族親王奴仆的生命,寧願丟官的行為選擇,顯示一位客家知識分子的可貴品格和氣節。

2. 為官一任,清廉正直

楊纘緒罷官回家後不久,被延請主粵秀書院,即擔任山長,教士有法,多所成就。乾隆皇帝登基後,朱軾重新得到重用,掌理朝政,建議起用一批因各種原因遭到貶謫的直臣。朱軾曾在焦弘勳案上為楊纘緒據理力爭搭救過他,對他的人品非常賞識,楊纘緒因此得到以知府資格起用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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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纘緒書屋——蘭台書室)

楊纘緒先是擔任陝西階州直隸州知州,後任甘肅慶陽知府。乾隆四年(1739),因母親去世,丁內艱三年。乾隆七年(1742)起複為江蘇鬆江知府,乾隆九年(1744)調廣西桂林知府,乾隆十五年(1750)調任廣西泗城知府。乾隆十九年(1754),楊纘緒升任浙東金衢嚴道員。三年後乾隆皇帝南巡,“(楊纘緒)奏封合宜,鑾輿未抵京,即特命為西安按使”。西安按使即西安按察使,在清代為正三品的主管司法刑獄、官員考核監察官員。楊纘緒“在任三年,悉心平反,多所昭雪”。民間傳說,楊按察赴任時聽從母親教導,不錯殺一人,每次糾正一宗錯案,都在特製的布包裏放進一粒沙石。在母親八十大壽時,他恭敬地呈上小布袋,楊母掂了掂布袋欣喜地說:“兒啊!你的壽禮何止萬金。”這顯然是傳說,故事細節如母親八十大壽與史實有些出入,但也曲折反映楊纘緒體恤民情、平反冤獄的作風。

乾隆二十四年(1759),楊纘緒致仕歸家,相當於以副省級官員的身份結束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為官各地,他清廉正直,盡心盡職,政績斐然。在鬆江知府任上,楊纘緒改革鹽法,民甚便之,並設法懲罰禁止地方上扛孀、阻葬、打降等惡習。在桂林知府任上,他為陸婦李氏雪冤;在泗城知府任上,捐出自己的薪俸,創建雲峰書院,推動當地的教育培養人才,“攝鎮安地,毗連交趾,綿恒千裏。相度關隘,因其險厄,建柵設卡,募兵戍守,邊境以安”。

楊纘緒要求自己堅守的人生信條是“不受夜金,可以問心無愧”,而且認為“欲勵清操,恒如婦人保全名節”。所以做到了秉公辦事,履行職責。楊纘緒的家族按照客家人的習俗,堂號名為“關西堂”,門聯為“四知世澤,三相家聲”。以東漢廉臣楊震拒絕賄金的故事作為家風家訓,百侯楊氏以楊震為人文遠祖之一,側麵反映了家庭教育對楊纘緒良好人格的形成的正麵作用。

3. 崇文重教,作育人才

楊纘緒曾兩次出任書院山長,一次是在雍正十年至乾隆元年(1732—1736)期間,一次是在乾隆六年至乾隆七年春(1741—1742)。地點均為廣州的粵秀書院。他在主講書院過程中,對書院發展和人才培養用力甚勤。楊纘緒的兒子楊德基回憶父親的作為:“時初開書院,府君楷模後進,陶鑄英才,立書院條約,敦崇實行,雅尚清真。”效果也比較明顯,“二年內文風丕振,髦士蒸蒸,列賢書、登黃甲、居清要者,從此不一而足,其德業文望,為廣東士人所欽式”。

楊纘緒在教學過程中,“每課士,必先擬作,以示諸生”,並將所作例文編成《粵秀課藝》,作為學生學習練習的教材範文。因教學方法得當,他門下出了不少優秀的科舉人才,如狀元莊有恭、翰林史成修、翰林胡傑等人。因他被稱為“狀元之師”,他的家鄉大埔縣所在的潮州全郡都以他為榮,有“廣東最高學府粵秀書院第一任主講”的美譽。

楊纘緒致仕歸家後,不顧年邁體弱,受廣東肇慶府地方政府的邀請,曾於乾隆三十二年(1767),掌教於端溪書院,這時離他逝世的時間隻剩下四年。可謂“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他為了文教事業奮鬥至最後一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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