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小詞典
韓愈(768—824),字退之,河南河陽(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稱“郡望昌黎”,世稱“韓昌黎”“昌黎先生”。唐代傑出的文學家、思想家、哲學家、政治家。貞元八年(792),韓愈登進士第,兩任節度推官,累官監察禦史。貞元十九年(803),因論事而被貶陽山,後曆都官員外郎、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二年(817),出任宰相裴度的行軍司馬,參與討平“淮西之亂”。元和十四年(819),又因諫迎佛骨一事被貶至潮州。晚年官至吏部侍郎,人稱“韓吏部”。長慶四年(824)病逝,享年五十七,追贈禮部尚書,諡號“文”,故稱“韓文公”。元豐元年(1078),追封“昌黎伯”,並從祀孔廟。
韓愈是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被後人尊為“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並稱“韓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後人將其與柳宗元、歐陽修和蘇軾合稱“千古文章四大家”。他提出的“文道合一”“氣盛言宜”“務去陳言”“文從字順”等散文的寫作理論,對後人很有指導意義。著有《韓昌黎集》四十卷、《外集》十卷。
唐朝時期的梅州地區,是一個山川未開的地方,崇山峻嶺之中,猛虎、長蛇、封豕之害嚴重;縱橫交錯的水道之上,鱷魚殘暴酷烈。生活在這裏的人們,“人雜夷獠,不知禮義,以富為雄”。人們尚武、尚力、尚富,虜劫人口為貨物,典賣貧民為奴婢的風氣橫行。
當時,由於地處窮荒,蠻風未化,包括梅州地區在內的整個嶺南,中原官吏皆不願到此當差。因此,從唐太宗開始,嶺南成為處罰與安置謫宦之地。這些謫宦一般有著深厚的文化素養,他們作為一個文化標本,用實際行動推動了當地文明的進步與社會的發展。其中,對梅州地區文化發展影響較大的謫宦是韓愈,明末清初梅州鄉賢李士淳在《重修鬆江書院序》中雲:“自唐以前,聲教罕通,文物未著,山川靈異之氣,半堙沒於荊榛瘴霧山嵐海市之中。自韓昌黎出守吾潮,命天水進士趙德為之師,而士始知學,人爭向化,風氣漸開,山川之色,亦遂燦然一新……開辟全潮之山川者,昌黎韓公。”
1. 諫迎佛骨,被貶潮州
唐憲宗晚年迷信佛法。他打聽到鳳翔的法門寺裏,有一座寶塔,叫護國真身塔。塔裏供奉著一根骨頭,據說是釋迦牟尼佛留下來的一節指骨,每三十年開放一次,讓人瞻仰禮拜。人們禮拜之後,就能夠求得風調雨順,家人平安。因此,唐憲宗特地派了三十人的隊伍,到法門寺把佛骨隆重地迎接到長安。他先把佛骨放在皇宮裏供奉,再送到寺裏,讓大家瞻仰。上有所好,下必趨之。於是,王公大臣們都千方百計地想弄到瞻仰佛骨的機會。
時任刑部侍郎的韓愈對這樣鋪張浪費地迎接佛骨的行為很不滿意,就給唐憲宗上了一道奏章,對其迷信佛法進行勸諫,直言將佛骨送到寺院裏讓百姓供奉毫無意義且勞民傷財,並指出佛法之事中國古代是沒有的,在漢明帝時期才從西域傳進來。而曆史上凡是信佛的王朝,壽命都不長,可見佛是不可信的。唐憲宗收到奏章後大發脾氣,認為韓愈誹謗朝廷,非要把他處死不可。在宰相裴度等人的求情下,唐憲宗才沒殺韓愈,而是把他降為潮州刺史。而當時的潮州,包括今梅州市境域的大埔、豐順、梅縣、平遠、蕉嶺等。韓愈在貶謫潮州途中寫下七律《左遷至藍關示侄孫湘》: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貶潮州路八千。
欲為聖明除弊事,肯將衰朽惜殘年!
雲橫秦嶺家何在?雪擁藍關馬不前。
知汝遠來應有意,好收吾骨瘴江邊。
2. 祭文驅鱷,以安人心
韓愈於元和十四年(819)正月十四日被貶為潮州刺史,“即日奔馳就路,經涉嶺海,水陸萬裏”,四月二十五日到達潮州。
韓愈一到潮州,就詢吏民疾苦,吏民皆說,江河中布滿的鱷魚,經常上岸來傷害人畜,百姓深受其害。韓愈安慰並答應為大家驅除鱷害。可韓愈是個文人,一不會動刀,二不會射箭,怎能除掉鱷魚呢?於是,他撰寫了《祭鱷魚文》,在祭文裏,他限令鱷魚在七天之內遷到大海裏去,否則就用強弓毒箭,把鱷魚全部射殺。然後,他帶著大小官員與百姓來到江邊,先向鱷魚宣讀祭文,然後“令其屬秦濟,以一羊一豚投溪水,以與鱷魚食”。接著,韓愈以《祭鱷魚文》“祝之”。史載:“祝之夕,暴風震電起溪中,數日水盡涸,西徙六十裏。自是潮無鱷魚患。”
當然,韓愈的祭鱷、驅鱷活動是荒唐可笑、無濟於事的。《新唐書·韓愈傳》所謂“(鱷魚)西徙六十裏,自是潮無鱷魚患”的記載也是不真實的。事實上,據劉恂《嶺表錄異》,在韓愈祭鱷魚的二十九年後,李德裕也被貶謫到潮州,那時候韓江裏還是鱷魚成群。韓愈不信佛,怎麼會信鱷魚有靈呢?所以,祭鱷、驅鱷活動隻是他安定人心的一種手段罷了。據說祭鱷以後,百姓慌亂情緒得到了控製,便都較為安心進行生產了。
3. 贖放奴婢,以除陋習
在韓愈到來之前,這裏典賣貧民為奴婢的風氣橫行,人們尚武、尚力、尚富,虜劫人口為貨物,甚至有“父子相縛為奴”的現象。豪強也“多以南口餉遺,及於諸處博易”, 京師權要亦“多托買南人為奴婢”,致使“骨肉離析,良賤難分”。
韓愈麵對當時嚴重的販賣人口問題,想方設法,釋放奴婢。他將“掠賣之口,計庸免之,未相計直,輒與錢贖。及還,著之赦令”。所謂 “計庸免之”,就是讓作為人質的奴婢為債主有償服役,並以工錢抵債,一旦工錢與債款相抵消,人質必須放還。在人質放還之後,還要“著之赦令”,以正式的契約文書為證,以防止豪強反悔。
他創造性地采用“計庸免之”與“著之赦令”相結合的方法,既解決了貧民無錢贖身的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照顧了豪強利益;又以正式的契約文書保證了贖放奴婢措施的落實。在他的努力下,典賣貧民為奴婢的風氣得到了較好的控製。
4. 興學教士,以振文風
在韓愈任潮州刺史之前,也曾有謫宦在此興學教士,但往往隨著他們的離去而半途而廢,所以韓愈到任時,“州學廢日久”,潮州仍然“人吏目不識鄉飲酒之禮,耳未嚐聞《鹿鳴》之歌,忠孝之行不勸”。因此,韓愈在興學育才的方法上,大膽地推舉當地的人才趙德“攝海陽縣尉,為衙推官,專勾當州學,以督生徒,興愷悌之風”。其運用當地人主持州學,以期“以潮治潮”,使潮州教育不會因管理官員的調動而受到很大影響,這就為潮州文教發展打下了基礎。趙德,生卒年未可考,號天水先生,海陽人,祖籍廣東潮安。韓愈走後,趙德繼續留在家鄉主持興辦教育,創立一批學堂,並且將韓愈所寫的七十二篇文章輯成《昌黎文錄》,以此作為潮州教育一個較具權威性的教學範本,從而加強儒學在潮州的傳播。
韓愈治潮雖然隻有短短七八個月,但他對當時潮州蠻風的教化作用顯然比其他謫宦要大,其贖放奴婢的舉措,一定程度上抑製了當時尚武、尚力、尚富而弱肉強食的蠻風。而其興學教士舉措對潮州產生的影響,更是得到後人高度評價。當然,韓愈對梅州的影響可能相對小一些,而且僅限於當時的程鄉(包括今天的梅州梅縣、豐順、大埔、平遠、蕉嶺等地)。早在宋開禧元年(1205),梅州知州劉渙在城南百花洲建佳致亭,祀韓文公、程伊川、朱文公、劉元城、劉大中、程居士、趙先生。明清時期則設有七賢書院和七賢祠,韓愈便是裏麵祭祀的“七賢”之一。明末清初程鄉鄉賢李士淳稱韓愈是“開辟全潮之山川者”;清初程鄉縣令王吉人稱程鄉縣為“昌黎韓公過化之邑”。這些史籍記載都說明,韓愈謫潮對梅州地區的蠻風漸開有較大影響,而這種影響的重要標誌之一,便是在這一個山川未開、蠻風未化的苦嶺外地,在韓愈離開不久之後,居然產生了梅州地區第一個(三禮)進士——黃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