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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壩防逃記
發布時間:2019-07-0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雜誌  瀏覽次數:1491   字號:

  追逃追贓捷報頻傳固然可喜,但如果能防患於未然,築起防逃的堤壩,切斷腐敗分子後路,更是上策。落實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強調的“追逃防逃必須兩手抓”工作方針,各級黨委、各級紀委監委扛牢全麵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打牢基礎、紮緊籬笆,努力構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機製。

  將企圖外逃的涉案人員及時封堵在國門之內

  2018年8月25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李東(化名)拉著行李箱到櫃台辦理登機手續,他準備前往泰國曼穀。

  “對不起,你因涉嫌經濟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十條,北京市密雲區監察委員會決定暫不允許你出境。”邊檢人員的一句話,如一盆冷水澆到李東身上。

  原來,3天前的8月22日晚,北京市密雲區紀委監委在調查中發現一起涉嫌重大職務犯罪案件線索,涉案金額2000餘萬元,李東係重要涉案人員。

  辦案人員綜合研判認為,這是一起涉及多人的窩案串案,前期被談話人員較多,被調查人可能已經有所察覺,而且李東等3人均持有護照、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等出入境證件,有多次出入境記錄,外逃風險較高。“立即啟動防逃預案,決不能讓人跑出去!”密雲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倪紫劍在聽取案情彙報後,當即要求做好防逃工作。

  “從我們24日16時30分通過有關部門對李東等3人依法采取邊控措施,到25日15時44分接到北京出入境邊防總站的電話告知李東被限製出境,中間不到24小時。”時至今日,參與此案的密雲區紀委監委一名工作人員依然清晰記得這些時間刻度,“感覺是在跟時間賽跑。李東是這個案子的主要被調查人員之一,如果他外逃出境,我們的調查工作就可能陷入被動。”

  追逃和防逃是一個硬幣的兩麵。中央追逃辦明確要求,防住一個就是追回一個,將李東這樣有外逃企圖的涉案人員及時封堵在國門之內,才能贏得工作上的主動權。黨的十八大以來,追逃不止,防逃不懈,過去腐敗分子一逃了之的現象不再出現,涉嫌違紀違法黨員幹部外逃勢頭得到了有效遏製。“我們堅持防在先,打主動仗、下先手棋,完善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的防逃預警措施,做到立案與防逃同考慮、同部署、同安排,防逃與追逃相互促進。”北京市紀委監委第十七室主任宋斌說。

  不但把人攔住,而且不能讓錢流出去

  2018年1月4日,湖北省紀委發布消息:省聯合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李紅雲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這條看似普通的消息背後,有著一個驚心動魄的防逃故事。

  2017年底,湖北省紀委收到省委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對李紅雲涉嫌違紀問題開展初核。李紅雲可能感覺到了風吹草動,多次向組織提出辭職請求。

  事出反常,專案組敏銳捕捉到這一重大反常異動信息。“他掌管全省2000至5000億元的國有資產,一旦外逃,後果將不堪設想。”專案組同誌介紹,“當李紅雲再次向省委組織部提出辭職,以患有嚴重心髒病為由需赴美就診時,我們告知他組織部、紀委需要按程序審核,這樣一方麵穩住他,讓他耐心等候,另一方麵加快初核節奏、加大初核力度。”

  專案組很快發現,2017年12月29日,李紅雲輾轉海南,協助情婦郭某從海南竄逃香港,並飛抵美國。而當省聯投集團找李紅雲彙報工作時,他卻謊稱在武漢家中休息。

  有了紮實的初核且預判可能外逃,湖北省紀委當機立斷,緊急上報省委批準,於2017年12月30日對李紅雲及時立案並采取相應措施。同時,專案組通過省委追逃辦協調邊防部門開辟邊控綠色通道,對多名重要行賄人依法緊急采取邊控措施。第二天,就有多名涉案人員試圖出境出逃而“觸網”。

  正因為把防的工作做在前,才免去了費九牛二虎之力去追的麻煩。李紅雲到案後,交代他已於2017年3月以假身份信息辦理了太平洋島國瓦努阿圖國籍,一旦正常辭職未獲批準,將隨時以非法途徑出逃海外。

  事實上,李紅雲雖然人未成功出逃,但已然資產先行,這也是許多外逃腐敗分子慣用的伎倆。案發前,他安排弟弟、妻弟等重要關係人向境外轉移了巨額資金。

  決不能把人攔住了,卻讓錢流出去了!對此,專案組依法加大追逃追贓力度,從境外追回贓款澳元1000萬元、美元1200萬元。此外,還依法凍結李紅雲國內涉案資金1.6億餘元,查封、扣押房產9套、土地68畝、車輛1台,避免了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

  “在李紅雲案中,我們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防逃追逃追贓一起抓,辦案、防逃、追逃、追贓‘四維集成、一體推進’,取得顯著效果。”湖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同時也是該案專案組組長的王立山總結說。

  未雨綢繆勝過亡羊補牢,紮緊了“籬笆牆”,才能築牢“防逃壩”

  同李紅雲一樣,涉嫌違紀違法的黨員幹部外逃前,其擁有的身份證護照情況、出入境次數、家屬親人的工作和生活狀況、家庭財產變動等都會有征兆。建立有效的防逃機製,必須落實對黨員幹部的日常管理,完善“人、錢、證”管控製度,對外逃苗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湖南省深入開展“一人多證”清查工作。通過專項核查,發現全省共有27名領導幹部辦理或持有多個身份證件或出國(境)證件。經深入調查發現,有16人存在利用其他身份證件開設銀行或股票賬戶、購買房產、隱匿財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酒店住宿等,其中6名省管幹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已有1人被立案審查調查並移送司法機關,其他5人正在處理中。

  “做好防逃工作,就要看住人員進出之門,管住瞞天過海之證,切斷資金外流之道。”湖南省監委委員熊文輝說。黨的十八大以來,開展“裸官”清理、修訂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深入治理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證照問題、嚴厲打擊利用地下錢莊和離岸公司轉移贓款……一連串的大動作,紮緊了“籬笆牆”,築牢了“防逃壩”。

  適應國家監察體製改革要求,各地普遍把國有企業、金融單位、基層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等新增監察對象納入防逃體係,進一步織密“防逃網”。如深圳市建立股份合作公司出國(境)證照管理平台,加強對全市社區“兩委”班子、股份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務人員等重點人員的出國(境)證照管理,成功阻止涉嫌受賄等問題的羅湖區田貝股份公司原董事長林達光等出逃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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