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縣區產業集聚地招商引資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
圍繞梅州市委、市政府構建“梅興華豐產業集聚帶”的決策部署,我區將佘江產業園、水車產業園和城東白渡產業園三大區域,以“三園合一”設立“梅興華豐產業集聚帶梅縣集聚區”。最近,我區又新設立新材料特色產業園。根據省有關審批文件的要求並經相關部門研究確定,把“梅興華豐產業集聚帶梅縣集聚區”改為“梅縣產業集聚地”。出台優惠辦法,是為了鼓勵和吸引外來投資者到梅縣集聚區投資,進一步落實梅州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以加快我區實體經濟發展。現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並結合我區實際,修訂文件內容不適應目前招商引資工作要求的《豐華興梅產業集聚地梅縣集聚區招商優惠辦法》(梅縣區府〔2015〕15號)。
二、政策依據
根據市政府《梅州市市轄工業園區招商引資若幹規定》(梅市府〔2007〕18號文),《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鼓勵外來投資優惠辦法》(梅市府〔2011〕14號),市委、市政府《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
三、主要內容
第一章總則,明確了梅縣區產業集聚地的範圍、適用的生產性企業和生產性項目達到的條件等方麵;第二章土地,明確了工業生產性項目用地執行工業用地價格,土地價格按相關法規確定起拍價以招拍形式出讓,按規劃投資建設工業標準廠房的項目優先保證用地;第三章租賃,明確了在梅縣區產業集聚地內國有的辦公、廠房、倉庫等出租場地的租金;第四章財政扶持,明確了新辦企業或新上項目、達到規模以上工業產值、發展以工業為主體的億元以上項目等的財政扶持額度。第五章稅收、第六章費用減免、第七章其他優惠政策分別明確了相應的優惠政策。第八章管理與監督明確由相關職能部門實行公開服務內容、辦事程序、辦結實限等五公開製度,並明確要求杜絕強製服務、行業壟斷,以及為充分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而實行有關的保護措施;第九章附則共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