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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寧市產業轉移工業園標準廠房管理辦法(試行)》解讀
來源:本網  時間:2021-03-01 16:27:23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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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興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興寧市產業轉移工業園標準廠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近年來,工業園區發展規模迅速擴大,基礎設施和生產要素配備較為完備,入住企業和人口增多,初步顯現了工業園區對優勢產能的聚集能力,但依然存在經濟總量不大、主導產業不突出、產業集聚優勢不明顯等問題。同時,我市尚無標準廠房具體管理規定,隨著工業園區標準廠房逐漸增多,製定相關管理辦法勢在必行。為營造良好投資環境,推進興寧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省、梅州市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二、文件依據

  1.《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2.《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印發廣東省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幹

  措施(修訂版)的通知》(粵府〔2018〕79號);

  3.《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明確工業物業產權分割及分割轉讓不動產登記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字〔2019〕3號);

  4.《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支持產業轉移工業園用地提升土地利用質量效益若幹意見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字〔2019〕6號);

  5.《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幹措施(修訂版)的通知》(梅市府〔2018〕26號);

  6.《東莞石碣(興寧)產業轉移工業園工業項目管理規定》(興市府〔2017〕12號);

  7.《興寧市促進招商引資工作的若幹措施》(興市府〔2020〕28號)。

  三、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則。興寧市人民政府授權市工業園管理委員會為標準廠房的管理主體,授予市工業園管理委員會出售、出租標準廠房處置權。市工業園管理委員會指定市工業園城建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或其它所屬投資公司承擔標準廠房的開發建設、出售轉讓、租賃管理、物業管理等具體日常工作。

  第二章 準入條件。明確入駐標準廠房的企業具備的準入條件,明確購置標準廠房的企業須在簽訂《市工業園標準廠房買賣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投產運營,且年納稅額自投產次年起算、2年內達到每年75元/㎡。承租企業須在簽訂《市工業園標準廠房租賃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投產運營,且年納稅額自投產次年起算、2年內達到每年112元/㎡。

  第三章 出售管理。明確企業購買標準廠房前,須與興寧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單位簽訂投資協議,市工業園管理委員會可根據市場供需情況,經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對明確的出售價格售價予以調整。投資開發公司應根據投資協議的約定與企業簽訂買賣合同,協助企業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協助企業辦理《不動產權證》。

  第四章 租賃管理。投資開發公司根據投資協議與承租企業簽訂租賃合同,每期租賃時間原則上不超過5年。租賃期屆滿,承租企業如需續租須經市工業園管理委員會同意後,投資開發公司與承租企業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續租期間,租金標準如有調整的,租金按照新的標準執行。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承租企業應按租賃合同約定的時間搬遷,結清租金、物業等費用。

  第五章 優惠扶持。明確符合優惠扶持條件的入駐企業享受政策優惠時,必須按“一年一兌現”的原則,自主、及時辦理申報手續,提請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後,由市財政按程序撥付。

  第六章 物業管理。明確由投資開發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物業管理公司承擔標準廠房的物業管理職責。物業管理費按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約定的標準收取,由入駐企業向投資開發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

  第七章 違約處理及退出機製。

  第八章 附則是相關名詞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