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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婚證需要 什麼條件和手續? (2016-11-16 15:27:16)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一)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二)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三)當事人雙方沒有直係血親和三代以內旁係血親關係;(四)雙方自願結婚;(五)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六)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