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溫女士:社會團體公章遺失怎麼處理? 市公安局:公章遺失需重新申請刻製,根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需要更換印章的,須公告聲明原印章作廢後按照第八條規定,提供齊全熟讀資料重新辦理備案或準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