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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遺失 需新申請刻製 (2018-11-29 15:50:26)

市公安局:公章遺失需新申請刻製,根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需要更換印章的,須公告聲明原印章作廢後按照第八條規定,提供齊全資料重新辦理備案或準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