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現行政策文件,農村勞動者穩定就業滿六個月並辦理就業登記的,失業後可以在就業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辦理需提供: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2、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3、大一寸免冠彩照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