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貸款人負擔,我縣已從2014年9月23日起(以發放貸款日期為準),取消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保險。如果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屬於2014年9月23日前發放,且辦理了提前全部還款,可根據有關合同向保險公司提出退回剩餘保險期限的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