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縣區人民防空辦公室:根據《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國人防辦字[1998]第21號)第十二條的相關規定,人防工程屬國有資產,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據此,屬人防區內的地下停車場不能辦理產權證,非人防區的地下停車場按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