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預售款監管的積極作用,滿足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資金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將2022年9月29日出台的《關於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和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梅市建字〔2022〕142號)文件中“優化商品房預售款提取方式”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