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或登記證明汙損、破損的,當事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換發。符合換發條件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予以換發,並收回原不動產權證書或登記證明;如有不詳,可谘詢梅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電話:0753—2391086。